行政复议程序及要求分别是什么 一、行政复议的程序1、行政复议的申请①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②申请复议应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
行政行为效力 一、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效力通常理解为行政行为具备合法要件后,对行政法律关系的当时权利义务所发生的影响。但从行政的实际情况来看,也应包括行政行为成立以后,。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效力 特点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措词、内容、格式和规范化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证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质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拟定稿有效力吗 只要没公布,就无效。如果公布且试行了的话,那就有效。但是程序法一般没有拟定搞的试行。
行政程序上的瑕疵对行政行为的效力产生什么影响? 属于可撤销的行政行为,一般应当申请上级机关撤销该行政行为。如有疑问可直接致电交流,点击用户名可查询律师联系方式。
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这一观点值得商榷。首先,实体与程序具有同体性,是不可分的,两者共同组成了行政行为,失去任何一方,行政行为都不能成立。目前关于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关系,学者们讨论。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1、公定力 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假定该行为合法,不因复议或诉讼而停止执行。2、确定力 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不得随意更改,已确定的行政决定公民无权自行变更,已确定的行政执法行为非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3、拘束力 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必须按照已经确定的内容实施行为,即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4、执行力 国家强制当事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所要求的义务。
行政执法程序的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本规2113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5261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4102,作出的行政许可、行1653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五十五条 行政执法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执法依据应当向社会公开。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依法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参加行政执法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上岗。第五十七条 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省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行政执法部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再行使已被调整出的行政处罚权;继续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无效。经国务院批准,省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可以组织相关行政机关联合执法。联合执法中的行政执法决定,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