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定性为刑事案件还能撤案吗 派出所的立案只是立案侦查,在侦查的过程中如果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派出所就会停止侦查。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并不是私人想调解就能了事的,。
刑事案件中什么阶段会让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如果指认现场是不是说明案件已经定性了? 刑事案件中侦2113查阶段会让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5261,目的就是固定、核实4102证据。指认现场说明案件1653事实已经认定了。刑事案件一般分四个阶段:受案立案阶段、侦查阶段、侦查终结阶段、案件结案。从立案开始就会初步定性,然后在侦查中根据调查的情况有可能更改,一般移送检察院起诉时,这个定性就比较准确了,当然最终是什么性质得看法院了。综上所述,指认现场时一般是在侦查阶段,指认现场时案件已经初步定性。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扩展资料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要确保监所安全和律师会见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刑事诉讼法》、《看守所条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公安部、省公检法司、市委政法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市看守所的实际情况,特对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如下规定:一、律师办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看守所应当查验律师有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或人民法院的指定。
刑事案件, 当场找不到犯罪嫌疑人,能否立案? 警察在案发第一时间是直接定性案子还是过段时间也可以直接定性案子? 刑事案件,当场找不到犯罪嫌疑人,能否立案?警察在案发第一时间是直接定性案子,还是过段时间也可以直接定性案子?
刑事案件定性故意伤害罪,都过去五个月了,派出所说案件已走程序上交为什么检察院还没有来通知? 这样的案子基本上都要处理一年左右,派出所调查三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差不多也三个月,法院审理也要三个月才下刑事判决书。如果遇到案情复杂的时间用的更长。
公安机关定性为刑事案件还能撤案吗? 公安机关定性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之后,公安机关是可以根据情况撤销案件的。一是立案侦查之后,发现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而不须检察院决定。“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时侯,也应当依职权和法律规定撤销案件,同样不须检察院决定。“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三是有刑事责任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情形时,公安机关亦应当撤销案件,但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才能撤销案件。“第一百八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