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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交取暖费,没报停,咋办 取暖费没交也不给办停暖

2020-10-04知识6

不办理停暖,可以不交暖气费吗?后果是什么 您好,不办理停暖,他们还是会正常计算你的暖气费。如果达到一定情况不交,就属于故意拖欠。数额较大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那个时候就说明你违法了。最好是要按照正规的流程办理。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满意请采纳!

没交取暖费,没报停,咋办 取暖费没交也不给办停暖

不交暖气费,需要报停吗 不交暖气费,不需要暖气是需要提前报停的,如未报停则视为事实用热,需要继续缴纳供热费。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新增热用户应当在当年7a64e58685e5aeb931333431353335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与供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热用户需停止或者恢复用热、变更用热面积、变更热用户的,应当在当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二条 热用户应当在当年11月10日前预交热费,交纳天数一个完整的供暖期。逾期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应当进行催交;经催交仍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热用户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暂停供热。串联供热系统的热用户要求停止用热但未按照规定办理停止用热手续的,视为事实用热,应当交纳热费。扩展资料:《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供热单位进行测温。对测温结果有争议的,热用户或者供热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第二十六条 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热用户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出现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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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没交取暖费,下年办停暖,今年的取暖费还用补交吗 你好,建议及时协商处理. 当前在线律师:,咨询律师免费,3~15分钟获得解答!紧急咨询 3位律师回答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专业:破产清算 债务债权 合同纠纷 抵押担保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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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交取暖费,没报停,咋办 如果家里已经有暖气了可以去补交费用即可;如果没有供暖或者不想用暖气,可以继续到物业公司或者供热公司服务中心申请关闭供暖即可。

没按供热公司定的时间交取暖费就给停暖。合理吗,我该咋办 您好,我是河北承德*,我于2012年没在家,供热公司给我下了个催费通知,说你户2012-2013工热费尚未缴纳,于2012年11月15日到我公司缴费,逾期不交者对你户采取停暖关阀处理。

不交取暖费会停气么? 你是租的房子,租房合同中表明是房东给交取暖费。9月份给房东打过次电话,提醒他该交取暖费了,但人家说不着急,你也确实也没办法。要是房东不给交取暖费,供暖公司也会你家供暖的。因为供暖是一种特殊的合同买卖关系,如果你租的房去年已经供暖,且与其它用户都认同供暖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也没有欠费的记录,今年房东没有办理报停供暖手续,相当于默认供暖合同继续有效,所以能够继续给你租的房子供暖的。但是若房东过了缴费的期限,仍然不交暖气费的话,可能的后果是,1、会被停气。2、会被追缴已经发生的供暖费;3、会被追缴暖气费的滞纳金。

取暖费没交,停暖了 供暖期之前半年都可以交取暖费。现在是取暖期,应该持续很长时间了。还要过几天交。停暖很正常。

去年没交取暖费也没办停,今年交取暖费,是不是得把去年的取暖费补上还得交滞纳金啊? 去年取暖费就报停,是不用继续报停的,需要恢复供热,才需要去告知热力公司。以山东省为例,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六条 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供热企业不得因部分用户欠交热费,停止向其他已交费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扩展资料:《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条 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连续稳定供热,不得擅自中断或者停止供热。在采暖供热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停止供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企业应当提前二日通知用户。因突发事故不能正常供热的,供热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受影响区域的用户。连续停止供热二十四小时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依据停供时间减收相应热费。第三十三条用户有权就供热收费、供热质量和供热服务等事项,向价格主管部门、供热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热企业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公开投诉电话、信箱等,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参考资料来源:-山东省供热条例

没交取暖费,也没报停就必须缴费吗,家里没住人

没报停,没供暖,还要交取暖费么? 第一次供暖是需要缴纳取暖费的 这个有文件规定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大连市采暖用户停止用百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六条 为检验新建房屋供热设施工程质量和供热效果,避免出现房屋建设单位与供热单位互相度推诿责任,用户利益无法保障的问题 新建房屋第一个采暖期用户应正常用热。供暖单位须配合房屋建设单位做好内新建房屋采暖系统的调试工作。如果是从第二个取暖期开始(没缴费 没办停供的用户注意了)依照第三条规定 没缴费 没办理停供只需缴纳10日的取暖费用和滞容纳金 滞纳金不超过所需取暖费金额 不需要缴纳全年的取暖费和滞纳金 我就是在这个方面吃了亏的 请大家互相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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