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单位打工能得到劳动经济补偿吗 我是行政单位聘用的临时合同工,如果我不想干了,能算得经济补偿吗,有合同,因为工资低还有谁来监督行政单位落实。
劳动合同 综合类:要看你是否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而不是按照签订的是固定期间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及赔偿金1、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拖欠工资,只要求赔偿25%的经济补偿金还要提前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吗? 拖欠劳动者工资后,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337613738举报,此种举报是一种法定权利,劳动者有选择举报或者不举报的自由。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
用人单位有哪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注释:用人单位如果实施了本条规定的前三项侵权行为之一的,除了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或补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差额的同时,另我应支付相当于应支付部分25%的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
经济补偿,现在就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达成一致,其它行政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及上岗证!就这些问题我应该怎么进行 律师您好,我是在一座煤矿工作,2018年10月份煤矿,因国家政策性关闭,我们值班到2019年3月份,公司突然跟我们说,煤矿关闭要跟我们解除劳务关系,一次性算断,经济补偿,。
加付赔偿金的请求是否先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该司法解释仍然不明确,究竟是必须先经过劳动行政处理还是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如是后者当然可以,如前者那我认为该解释也没有什么现实意义。劳动合同法85条完全脱离现实。
2020劳动经济补偿和劳动赔偿有什么区别,可以同时适用吗 劳动经济补偿和劳动赔偿有什么区别有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的过程中,混淆了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概念和支付条件,在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之间的区别。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上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了17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这并不是全部,因为《劳动合同法》还有兜底条款,法律。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情形,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AB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