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作出补偿决定后被拆迁人不满意,该怎么办? 在征地拆迁实践中,老百姓选择依法维权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征收补偿标准、数额过低,不能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不能达到“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样的法定补偿标准。现阶段,征收方在履行法定征收程序方面确实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征收项目在程序上开始变得严谨、细致起来,可供作为“抓手”的点逐渐减少,毛病只剩下了一个最要命的补偿低。那么,面对这样的局面,被征收人难道就束手无策了么?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所确立的补偿标准,又能否被依法改变呢?城市房屋拆迁:征收补偿方案可“先提意见后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0、11条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一经拟定就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进行不少于30日的公众意见征询。随后,地方政府还要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和根据意见进行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故此,在此阶段被征收人若对补偿标准不满,则应当及时行使“提出意见权”,而不要随便放弃法律赋予的这项权利。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时,征收补偿方案会一并公告。此时被征收人若对补偿方案不满,可通过对房屋征收决定提起复议或诉讼的方式来进行救济。农村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批前批后提意见,可裁决可诉讼”相。
两种撤销征收拆迁补偿决定的情形,征收拆迁谈判少则持续几个月,长则拖至数年。一般来说,其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然而,过程的漫长并不代表拆迁户可以漫不经心,尤其,当。
二审的诉讼请求怎么写?一审请求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被驳回 你好,找律师代写
征收决定被撤销是否应再次做出征收决定
法院撤销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后,法院要求政府对原告重新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原告该怎么办? 你好!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在什么情况下,《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会被撤销? 当被征收人就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行政机关或者法院会根据被征收人提出的证据等作出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