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行政处罚中的公开原则有哪些呢? 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则包括了: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正原则、处罚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过罚相当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处罚相对人权利保障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不仅适用于行政处罚的实施阶段,也适用于行政处罚的设定阶段。处罚法定原则既是一个实体法上的原则,也是一个程序法的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处罚依据是法定的、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法定的、程序法定。2、处罚公正原则行政处罚在设定上应当科学、合理。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处罚行为应当公正。行政处罚公正原则也应有一定的程序和制度作为保障。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来落实,主要有听证制度、调查制度、回避制度、合议制度、审裁分离制度和不单独接触制度等等。3、处罚公开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公开,行政处罚的程序和行政处罚的决定公开,行政处罚公开原则应有一定制度作为保障。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不应当是一个简单的开罚单的过程。通过损害被处罚人权益的制裁而达到教育的目的。行政处罚制度中有许多规定明显体现了教育的功能。教育不能是单纯的教育,依法应当处罚的,应当严格地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5、过罚相当原则过罚相当原则是。
《行政许可法》中有关公开原则的相关法律条款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据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设定行政许可应当符合《立法法》确立的立法体制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实施行政许可必须由法定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定程序进行。行政许可的公开原则是指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和结果,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以外,都应当公开。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
简述程序公开原则的内涵 公开的本意是不2113加隐蔽。5261行政程序中的公开,其基本含义是政府行为除依法应4102当1653保密的以外,应一律公开进行;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以及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的标准、条件、程序应当依法公布,允许相对人依法查阅、复制;有关行政会议、会议决议、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应允许新闻媒介依法采访、报道和评论。公开的主要要求包括两点:一是法规、政策公开。第一,制定行政法规、规章、政策的活动应当公开。法规、规章、政策制定之前应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相对人的意见。第二,行政法规、规章应一律在政府公报或其他公开刊物上公布。第三,允许新闻媒介对有关政策法规予以公开发布。二是行政行为公开。包括:第一,行政行为的标准、条件要公开,在办公地点张贴或以其他形式公开,让公众知晓。第二,行政行为的程序、手续要公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其程序、手续,如申请、审批、鉴定、提交材料的目录和样式等均应通过公开文件发布或在办公场所张贴等,使相对人了解。第三,某些涉及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政行为,应当采取公开形式进行,允许公众旁听,甚至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程序公开原则包括三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