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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开发区28个渠化路口规范通行方式|非机动车左转需“二次过街”

2020-07-20新闻8

7月3日8时,在东风路与长河大道路口,几名电动车驾驶人随汽车一起左转弯时,被交警拦下劝导,这让很多市民很疑惑:“我按左转指示灯过马路,没闯红灯。”

答案是:渠化路口左转必须二次过街。即左转弯和直行的非机动车进入导流岛内,按行人信号灯指示行驶,不能占用机动车道通行,非机动车左转弯必须二次过街。

渠化路口是指依据《城市道路设计指南》,根据路口流量和基本特征,对车辆、行人作合理分离、导流等设计的路口。据悉,我区共有28个渠化路口,主要分布于东风路、东方红路和三八路一带。

“我不知道骑自行车过人行横道还要推行的规定。”一位市民骑车过斑马线时被交警拦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文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在此,交警直属四大队宣传科科长贾佩佩提醒所有驾驶人: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经过路口时,务必“一停、二看、三通过”,认真观察过往车辆,遵守信号灯和交通法规。

来源:德州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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