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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危险行为与高空坠物 高空坠物的危险有哪些?

2020-10-04知识18

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同时也被称为是“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的多数人同时都实施一个对于他人的一个合法权利有所侵害的行为,在这个其中如果是某一人或者是某一部分人的行为是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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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危险行为与高空坠物致人损害在法律适用上有什么区别 一、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是指物件从高空抛出致人损害,但不能确定真正的行为人。1、由于高空抛掷物致害发生在高层建筑物的场合,因此高空抛掷物致害责任主要指,发生高空抛掷物致害行为,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居住人承担的责任。二、共同危险行为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行为的相同点在于:无法确定谁是真正的加害人。二者的区分也十分明显:1、共同危险行为是数人共同实施危险行为,而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则只有一人实施侵权行为,但该人混杂在一定范围内,无法确认究竟是谁实施了侵权行为。2、共同危险行为是因果关系的推定,而高空抛掷物致害是行为的推定。3、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而高空抛掷物致害人承担的责任具有多样性。对于高空抛物害行为我国现行立法没有明确规定,学者观点不一,司法判决不同。第1种观点认为e69da5e887aa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1333337373539,高空抛物致害,若不能确定致害人,则由有可能抛掷物品的全体成员按照公平原则适当分担责任。第2种观点则认为,高空抛掷物责任属于建筑物责任,若不能确定具体的侵权人,由该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第3种观点主张应当区分高层建筑物来决定高空抛掷物责任的性质,若该建筑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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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高空抛物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建筑物责任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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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的危险有哪些? 高空坠物的危险有:重物高空坠落,可以造成人员伤亡,以及重大财产损失。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4楼甩下时可能伤人头皮,而在25楼甩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因为从上而。

#高空抛物#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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