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共同危险行为构成要件及责任是怎样的 多人致伤他人的共同危险行为

2020-10-04知识11

如何界定共同侵权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一、共同侵权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

共同危险行为构成要件及责任是怎样的 多人致伤他人的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怎么认定?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危险行为。所谓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实施的行为均有造成他人损害的危险性,并且造成了实际损害,但不能确定谁是真正加害人,因而依法应当承担连带。

共同危险行为构成要件及责任是怎样的 多人致伤他人的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构成要件及责任是怎样的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第一,行为是由数人实施的。共同危险行为的行为主体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是共同危险行为成立的基本条件。

共同危险行为构成要件及责任是怎样的 多人致伤他人的共同危险行为

该案证明责任的分配,能否适用<证据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建筑物及其设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或者第四项规定的"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进行处理?? 法院判决不能证明烟灰缸不是自己仍下的居民共担责任是正确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

共同危险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共同侵权行为系指数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利或利益之行为,为特殊侵权行为态样之一。共同侵权行为之成立,学说上有客观说及主观说二种。客观说者,认为数人所为侵害他人权益致生同一损害者,纵然行为人间无意思联络,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主观说者,认为共同侵权行为之成立,不但加害人间须有共同之行为,且对该违法行为须有通谋或共同认识,否则,单纯之行为竞合,不成立共同侵权行为。最高法院民国五十五年台上字第一七九八号判决即持主观说见解,惟该判例业经司法院六十六年六月一日例变字第一号予以变更,其理由为:‘民事上之共同侵权行为(狭义的共同侵权行为,即共同加害行为;下同)与刑事上之共同正犯,其构成要件并不完全相同。共同侵权行为人间不以有意思联络为必要,数人因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苟各行为人之过失行为均为其所生损害之共同原因,即所谓行为关联共同,亦足成立共同侵权行为…。惟学者间见解不一,但多数认为为确实保护被害人,只须损害系属同一,及损害与行为间有因果关系存在,即可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之效果,共同行为人对于被害人所致损害,应负连带赔偿责任。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

侵权责任法,为什么不能确定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7种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依照本法规定,以下情形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1)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本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教唆人、帮助人与行为人的连带责任。本法第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3)共同危险行为人的连带责任。本法第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加害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加害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4)分别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行为人的连带责任。本法第十一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5)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网络用户的连带责任。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

共同侵权与连带责任

#网络侵权#共同侵权#法律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