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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交通法规就要被当众 打屁股,你知道这是哪里的规定吗?

2020-07-20新闻15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进步,汽车走进的千家万户,它在得人们带来出行方便的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特别是城市道路的交通压力。面对这么大的压力,道路交通还能正常的运转,就要依赖于我们不断完善的交规管理系统,作为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必须遵循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要慢行的交通规则,大家都知道现在如果是谁违反了交通规则,那是要接受罚款和扣分的,严重的还要坐牢哒。

这打的看着都疼

肯定有人会问,现在交通规则交通法,那么在古代也有交通规则吗?唉,你还别说,虽然古代的交通工具没有现在这么先进,但是在很早的时候就有了交通规则的呢,甚至有些条款比现在还要严格呢。古时候,路上的行人不多,车,马等相对较少,所以古代的交通规则主要侧重在出行礼仪上,比如说在先秦时期《礼记》中记载:男子由右,妇人由左,车从中央。意思就是是男人走右边,女人走左边,车马及丛路中间行驶。但后面随着礼仪的更换,这个规则也慢慢滴变了。

到了唐朝唐太宗时期,由于当时的经济法阵迅速,人力和物力都比较充沛,生活水平也得到了了提高,交通工具的种类也在不断的增多,车子,船只,轿子,牲口的同时出现,就导致了城市交通出现拥堵甚至混乱,唐太宗他老爷子发现这个问题后就显得忧心忡忡,因为这样会影响整个城市的方方面面,总是在关键的时候有人出来解决关键的问题,这时候就有个叫马舟的人给唐太宗老爷子提了个建议:来左去右,意思就是,进成的走左边,出城的走右边。唐太宗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采纳了。他就在这个基础上制定了我国最早的交通法规《大唐移志令》,那是虽然是骑马或是驾马车,但是行驶速度也是非常快的,课一想象那时的马儿和马车就相当于现在的摩托车和小轿车啦。一不小心也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比如说踩踏伤人等,因此在《移至令》中规定:在闹市区骑马活驾车过快而发生踩踏事故被抓到的,就要被打50大板,那可是打屁股呦!!!要是身体瘦小的被打50大板,轻则半身不遂,重则有生命危险。如果因超速导致严重后果的,那刑罚就更加严重啦。比方说因骑马踩踏伤人的一律按打架伤人论处,严重出人命的可是要被判死刑的,这听起来是不是很可怕,是不是比现在的交规还要严格?不过凡事都有例外嘛,如果是因为执行公务而导致的事故,那就可以酌情处理啦,可以免于刑罚,但是罚款还是要交的呦。如果被抓到超载了,那可是也要被打屁屁的呦(50大板起呦),缠在严重的还会面临2年的有期徒刑的呢!

以现在的角度去看待古代的交通法规,你有什么感想吗?要是现在违反交规超速超载了也打屁屁50大板那可真是不敢想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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