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申请宣告外国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件?涉及的管辖权及法律适用问题?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十二条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宣告应该由谁提出 他本人或利害关系人都可以,不需要请律师,法院是否可以驳回按描述无法确定民法总则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申请宣告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哪些证据? 申请人诉称:被申请人张某某于2003年4月21日手术后至今,一直神志不清表达障碍及二便失禁。要求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张某某于2003年4月21日。
精神病人在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之前是否可以认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精神病人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之前是否可以确认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以在线免费发布新咨询!律师回答(6个) 不是的。本回答由提问者采纳为最佳答案 赞 2015-06-25 11:27 赞 2015-06-24 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