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可变更删除的条款有哪些?
网络安全法隐私保护的条款是什么?
微信聊天记录怎么取证?能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吗? 签合同时就加上相关条款,微信为主要交流工具,争议时可作为证据如果没有提前约定,法官只会作为参考,不能作为证据使用,通常QQ微信等聊天工具会被认为可以通过技术修改记录,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首先将两人手机内与对方公司负责人的相关聊天记录使用移动公证的录像取证功能进行取证,在取证时不仅将聊天页面进行取证,并且将“我-账户与安全”的相关信息进行录制,证明二人的微信号能够与各自的手机号关联,即该微信号确实是他们自己所属的微信账号。随后王某将相关视频在取证后及时上传,并在线申请公证,最后,由方正公证处为王某夫妇出具了保全证据公证书。
GATT1994的整个条文规则 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a)《联合国贸易与就业会议筹备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结束时通过的最后文件》所附1947年月10月30日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各项条款(不包括《临时适用议定书》),该协定历经《WTO协定》生效之日前已实施的法律文件的条更正、修正或修改;(b)《WTO协定》生效之日前在GATT 1947项下已实施的以下所列法律文件的条款:(i)与关税减让相关的议定书和核准书;(ii)加入议定书(不包括(a)关于临时适用和撤销临时适用的规定及(b)规定应在与议定书订立之日已存在的立法不相抵触的最大限度内临时适用GATT 1947第二部分的条款);(iii)根据GATT 1947第25条给予的、且在《WTO协定》生效之日仍然有效的关于豁免的决定;(iiii)GATT1947缔约方全体的其他决定;(c)以下所列谅解:(i)《关于解释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条第1款(b)项的谅解》;(ii)《关于解释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7条的谅解》(iii)《关于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国际收支条款的谅解》(iν)《关于解释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4条的谅解》(ν)《关于豁免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义务的谅解》(νi)《关于解释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8条的谅解》(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