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占有都是自主占有么? 恶意占有是无权占有下的再分类,是指占有人明知无占有的权利,或者虽非明知但仍有所怀疑所形成的占有。自主占有是相对于他主占有而言的,占有人以据为己有的意思来实施的占有就是自主占有,反之则是他主占有。恶意占有是明知无占有权而占有,当然就是据为己有的意思,所以恶意占有都是自主占有。
恶意占有的最终归属 所以说,拾得遗失物的行为自始至终都是恶意占有,只是此种恶意占有暂时不发生效力,被立法者冻住的一种状态。当恶意占有人有他主占有的心态及时返还,便构成无因管理;而如果恶意占有人有自主占有的心态不予及时返还,便会产生恶意占有的法律效果。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财产是非法的,但为了某种私利仍然占有他人财产。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对财产的占有是非法的。
善意与恶意占有区别 1、主观不同:善意的无权占有,指占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自己没有占有的权利,相反,e68a84e8a2ad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431336664无权占有人(根据起掌握的信息)虔诚地相信自己享有占有的权利。恶意的无权占有,指占有人明知无占有的权利,或者虽非明知但仍有所怀疑所形成的占有。2、费用不同:权利人请求返还占有物时,善意占有人有权请求权利人补偿其所支付的保管、维修等必要费用;恶意占有人无此权利。3、赔偿责任不同:无权占有人“使用”占有物导致磨损、折旧、损坏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善意自主占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善意他主占有人超越假想占有权限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扩展资料区分善意与恶意占有的方法:一、主体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当转让人无权处分该物时,原物所有人的利益才会受到侵害,才会存在牺牲原物权人的利益而保护第三人利益的情形,才有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并且,受让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这样才能保证第三人的行为是有效的,一个被撤销或无效的行为就不存在对其利益的保护问题。二、客体在客体方面,从《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规定善意取得的客体。
为什么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一、什么是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根据占有人是否有权占有某物,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有权占有,是指基于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对某物进行占有的权利。。
自主占有人在占有物灭失时,应对返还原物请求人负什么责任? 首先,自主占有人,看你的意思是无权的占有人,如果是有权占有还付个什么责任,我从拍卖会上拍得的花瓶,我摔碎了,谁管的着?当然我肯定不是在别人头上摔碎的。无权占有。然后,善意的自主占有人。灭失,返还三金,因为那是替代物,没有三金,那什么也不返还。恶意的,不管你自主他主,一律赔。补充一下,善意的他主,超出权限导致灭失,赔。别人偷的牛借给你,让雷劈死了,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