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教育扶贫作为脱贫攻坚治本之策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教育精准扶贫,加快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教育部批准,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首设“志远计划”。该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面向尚未摘帽的52个国家级贫困县(以下简称:国家级贫困县)所在省份优秀高中毕业生,择优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为国家级贫困县定向培养志存高远、乐教适教的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和未来教育家。“志远计划”招收的定向就业师范生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培养,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027。
01
招生范围
面向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和新疆等7个尚有未摘帽国家级贫困县所在省份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
02
报名条件
1.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
3. 接受《北京师范大学志远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和本简章规定的权力和义务。
03
招生计划与专业
1. 2020年计划招生156人。
2.根据国家级贫困县数量,按照3人/县的规模,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其中,广西24人、四川21人、贵州27人、 云南27人、 甘肃24人、宁夏3人和新疆30人。
3.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和英语,每专业招生计划为52人。
04
录取规则
1. “志远计划”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提前批次,单列招生计划、单设投档单位录取。在高考志愿填报时,有意愿的考生需填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定向就业师范生院校和专业志愿。
2. 考生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 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和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比较语文科目成绩,理工类考生比较数学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4.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的英语语种考试。对于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
5. 对于按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6. 录取时,不区分往届生和应届生,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身体条件须符合该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制定的《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且满足《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要求。
8. 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已签字确认的《协议书》,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9. “志远计划”招收的定向就业师范生不办理入学户籍迁移。
10.入学后,“志远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不得转为非定向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05
就业服务
“志远计划”定向就业师范毕业生须履行《协议书》约定的义务,经双向选择,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至生源省份国家级贫困县域中小学任教,入编入岗,任教服务不少于6年。
对履行协议义务到国家级贫困县域中小学任教的定向就业师范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返还其四年本科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并纳入学校“四有”好老师启航计划的奖励范围。
服务期满一学期,且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服务期内,可申请参加北京师范大学举办的基础教育教师在职培训项目,共享北京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在线教育资源等优质教育教学资源,获得学科教育专家团队的业务指导,并有机会参与学校面向基础教育一线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基础教育集团组织的教学改革实践等职后培养与培训活动。
对未到生源省份国家级贫困县域中小学任教,或任教未满6年服务期而擅自离开任教岗位的定向就业师范毕业生,除特别批准外,其有关违约行为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和不诚信记录,并退还所享学校返还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