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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 何为为被监护人利益处分财产

2020-07-20知识12

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必须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么?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非为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不能处分其财产.是什么意思?监护人不得擅自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如果不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的,属于无权处分。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经 你好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是待定的,经权利人追认后即有效。监护人只有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如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损害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还是有效但应赔偿损失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 无效,且应该赔偿被监护人损失。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监护人职责】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非为被监护人利益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是无效还是可撤销? 只能说违法,应当赔偿损失。既不是无效也不是可撤销。不论认定无效还是可撤销都可能影响第三人利益。《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何为为被监护人的利益? 在民法总则的规定当中,未成年或者是成年了没有行为能力的人是需要监护人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的,目前老年人也是可以有自己的监护人的,关于何为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很多人有。

#法律#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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