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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三年刑事检察工作汇报

2020-07-20新闻5

原标题: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三年刑事检察工作汇报

根河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三年刑事检察工作汇报。

7月15日,根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由市人大主任车启明主持会议。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向会议作三年刑事检察工作汇报,受到一致好评。

会上,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柳阳毅详细汇报了三年以来刑事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取得成就、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01抓稳定,着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2017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24件171人,其中批准逮捕93件124人,不批准逮捕31件47人,无捕后不诉、捕后撤案、捕后判无罪案件。严厉打击暴力、重大刑事犯罪。三年来,审查逮捕绑架、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2件12人;逮捕“两抢一盗”犯罪案件13件13人;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件11人。优化监法检衔接。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案件管辖、强制措施衔接等问题,制定了《根河市人民检察院与根河市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

02抓和谐,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止目前,共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2件24人,公安机关撤回2人,起诉至法院2件22人,其中认定涉恶11人,认定普通刑事犯罪11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三年来,共对47名涉罪但情节轻、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名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犯罪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努力减少社会对抗面,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因素,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03抓公正,着力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

强力推进“两项监督”、追捕追诉工作。2017年以来,监督立案8件12人,监督撤案13件29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8件次,追捕犯罪嫌疑人5人,追诉遗漏同案犯8人,纠正遗漏起诉5人。精准推进审判监督工作,2017年以来,向法院提出一审量刑建议158人,法院采纳132人,量刑建议采纳率83.5%;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3次。提升检察建议刚性。规范检察建议的调查、提出、审批等程序,主动跟踪,督促整改。为防止出现“一发了之”,“一回了之”的情况,我院定期对回复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实时督促,进一步强化监督效果。

04抓落实,努力做优刑事检察。

实施“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我院出台了《根河市人民检察院“捕诉一体化”案件办理管理办法》,规定操作流程,明确职责权限。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2019年开始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36件67人。推行完善相邻院集中办案机制。2019年以来,我院与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会签了相邻院集中办案工作细则,协同办案,集中优势力量,切实解决了基层检察院办理大要案时人员不够、经验不足等问题。充分发挥智慧刑检优势。用好用足公诉办案助手、侦查活动监督等9项功能为一体的“智慧刑检”系统,提升刑事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办案质量和诉讼效率。

随后,召开了研讨会。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各位委员对我院检察工作报告给予高度肯定,认为我院在过去三年的工作中,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大局,为根河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利法治保障。根河检察院在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2020年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强力打击刑事犯罪,以更大的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开拓检察事业新篇章,为根河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根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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