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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的征收环节是不是只征收一次的,购买方还需要征收吗? 自采原矿加工非应税产品举例

2020-10-03知识15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的规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资源税的征收环节是不是只征收一次的,购买方还需要征收吗? 自采原矿加工非应税产品举例

企业用购入的已缴纳资源税的石英砂原矿,加工成精矿,是否还要缴纳资源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用已纳资源税的应税产品进一步加工应税产品销售的,不再缴纳资源税。因此,企业用购入的已缴纳资源税的石英砂原矿,加工成精矿,不需要缴纳资源税。

资源税的征收环节是不是只征收一次的,购买方还需要征收吗? 自采原矿加工非应税产品举例

我国税法中规定有哪些情形之一者可减征或免征资源税?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原油和天然气 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10〕54号)要点提示:在新疆开采原油、天然气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率先进行资源税改革。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纳税人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本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同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一)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二)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三)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上述所列项目的标准或条件如需要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实际情况的变化作出调整。纳税人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同时符合本条第(二)、(三)款规定的减税情形的,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款执行,不能叠加适用。政策依据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4号)要点提示: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资源税的征收环节是不是只征收一次的,购买方还需要征收吗? 自采原矿加工非应税产品举例

资源税实行计征的方式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具体计征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

资源税税率和征收范围是什么? 国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包括矿产品和盐类,具体包括:1、原油。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2、天然气。3、煤炭。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个人消费就视同销售?为什么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个人消费就视同销售?而外购的货物内部处置却做进项税额转。

资源税的征收环节是不是只征收一次的,购买方还需要征收吗?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数量征收的一种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1、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具体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

增值税的“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是什么意思? 就是将自产产品不是对外销售或继续加工产品(包括建造生产设备),而是用于建造房屋建筑物、向职工发放福利、赠送给客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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