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题目:一个有效三段论,它的大前提肯定的,大项在前提和结论中都周延,小项在前提和结论中都不周延 大前提是肯定的,大项在大前提中周延,则大前提只能是全称肯定命题,且大项在大前提中只能做主项,即PAM;因为大前提是PAM,则中项M在大前提中不周延,按照“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的规则,中项M在小前提中必须周延;小项在小前提中不周延,中项在小前提必须周延,则小前提可能是MAS或者SOM;小项在结论中不周延,结论只能是特称命题,大项在结论中周延,结论只能是否定命题;结论是特称否定命题,按照“结论是否定的,则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的”规则,小前提只能是SOM;综上所述,这个有效三段论的形式如下:大前提:PAM小前提:SOM结 论:SOP这是三段论第二格的AOO式。
法律中的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是什么? 法律中的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分别是:法律规定的内容(权利,义务)、你的行为(符合,违反)、法律后果(责任,处罚等)。分析案件的大前提小前提,实际上就是运用分析案件的三段论公式,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段论推理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简单推理判断。它包含:一个一般性的原则(大前提),一个附属于前面大前提的特殊化陈述(小前提),以及由此引申出的特殊化陈述符合一般性原则的结论。运用形式逻辑的三段论公式,不是首先寻找大前提,而是先确定小前提,即对事实的认定。因为首先接触和认识的是案件事实,对事实有了基本的了解后,才能有目的地寻找法律规范。在确定了小前提后,按照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方式推理,将小前提套入大前提,最后得出结论,即判决结果。所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对三段论的推理过程的高度概括。三段论包括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三个部分。从逻辑结构上说,这三部分缺一不可。但是,三段论在日常语言的表达中,能常省略其中的某个部分。
证明:三段推理中,两特称前提不能必然推出结论 两个特称前提有以下几种可能: 1、I与I做前提,两个I前提的主项和谓项都不周延,没有一个周延的项做中项,按照三段论基本规则“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的规则,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