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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撤销决定适用于哪些情况 行政复议法律依据适用错误

2020-10-03知识5

在我国行政复议中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但在行政诉讼中只能“参照”适用的规范性文件是 参考答案:D

行政复议撤销决定适用于哪些情况 行政复议法律依据适用错误

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错误,但过了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中规定的三个月诉讼时效 还能起诉?还有其他救济措施? 1.行政诉讼法>;>;第三2113十九条的规定5261:直接起诉期限为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4102起三个月内提出.此外,根据1653行政诉讼法解释>;>;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最长不得超过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3原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依据错误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其中撤销或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限期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是一定要重作)。变更:针对行政行为违法或明显不合理的。比如原来罚多少的,复议机关觉得太多了不合理,罚个多少够了,那就可以直接变更。重作:不是非得,比如不该罚款的他罚了,复议机关直接撤销,不用重作。如果罚错了,比如原来应该是罚款的,他拘留了,那就要先撤销,再重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撤销决定适用于哪些情况 行政复议法律依据适用错误

适用法律依据错误,具体行政行为要撤销吗? 根据《中华人民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地二款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335303566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具体来说: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并可同时在判决中明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主要证据不足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缺乏基本事实根据。如果收集的证据已能认定基本事实情况,即使缺少一些枝节情况的证据,也不能认为是主要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直接违背了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其结果与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义不符,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主要包含四种情况:第一,应当适用甲法,却适用了乙法。第二,由于行为性质的划分错误或者同一性质的行为因具体情节不同,应当适用该法的某条某款,却适用该法的其他条款,可能影响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第三,适用了尚未生效。

行政复议撤销决定适用于哪些情况 行政复议法律依据适用错误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被申请人所作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应作出下列何种复议决定?() A.维持决定 D参见《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三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5条。

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做出撤销决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之一复议机关有权决定撤销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5、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交书面答辩或答复和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其他材料的。

行政复议的 问题 《行政诉讼法》第50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这是说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案件是否适用调解无明确规定。所以在理论上也认为办理复议案件一般不。

原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依据错误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撤销或者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且还应当责令被申请人 应该是:原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依据错误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少了变更),其中撤销或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限期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是一定要重作)。变更:针对行政行为违法或明显不合理的。比如原来罚5万的,复议机关觉得太多了不合理,罚个2万够了,那就可以直接变更。重作:不是非得,比如不该罚款的他罚了,复议机关直接撤销,不用重作。如果罚错了,比如原来应该是罚款的,他拘留了,那就要先撤销,再重作。

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依法决定什么

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其中止期限有无规定? 咨询时间:2018-12-13 21:31:27 浙江-杭州 行政复议 我也要提问 当前在线律师 13,294 位,如遇类似法律问题,3 位律师回答 胡金东律师 咨询电话:158-5717-1905 。

行政复议撤销决定适用于哪些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2113政复议法》的规定5261,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4102,决定撤销:1653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也明确规定,被申请人未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扩展资料:《行政复议法》第25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据此规定,撤回复议申请是申请人的一项权利,不管申请人基于什么原因,只要提出撤回,就意味着申请人由不同意原具体行政行为转向同意原具体行政行为,继续复议就失去其实际意义。但在行政复议中,撤回复议申请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申请人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必须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以前提出因为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就意味着行政复议过程的终结。

#法律#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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