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田里不鬻\"土地不能随意转让和买卖,这叫“田里不鬻”。井田制是西周土地制度的主要构成形式,是奴隶制国家的经济基础。井田制在夏商两代已经实行,西周时期得到充分。
西周的政治 周王是奴隶社会国家的最高代表。在周王左右的重要辅佐人物,有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为“三公”或“师保”。如周文王、武王时的重要谋臣太公望,就被尊称为“师尚父”。成王时,周公为师,召公为保,共同辅政。一直到康王时,召公还担任太保。师保统辖诸侯百官以奉侍周王,在政治上享有崇高的地位。与师保地位相当,而直接辅佐周王管理政事的官职,是太宰。成王时,周公以太师而兼为太宰,“相王室,以尹天下”。太宰拥有总揽政务的大权,是政府中的首脑。太宰以下,有众多的卿士,其中比较重要的政务官,仍然是司徒、司马、司寇、司空等诸有司。司徒除管土地的垦辟、井田的划分和有关奴隶耕作等事外,还要管理诸侯封疆的划定和军旅事宜。司马负责征收军赋、管理战车以及驾车马匹等军政事宜。司寇掌握刑法。司空负责管理百工以及兴建土木、水利等工程。他们还有很多的僚属,分管各项具体事务,由中下级贵族担任,构成相当庞大的统治机构。周代的神职官吏在政权机构中大为削弱。一切有关丧葬、祭祀、占卜以及文化教育等事,在《周礼》中都属于掌礼机构管理,司巫在这一机构中地位是较低的。史官的地位,则有了很大的提高。太史不仅掌管天文历法的观测制订,文献典籍。
从西周至春秋前期,无论是王畿还是诸侯卿大夫的邦畿,都实行 实行井田制。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井田制是把耕地划分为多块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一人耕种大约100亩(约合今70公亩)。100亩为一个方块,称为“一田”。甲骨文中的“田”字也是由此而来。一井分为9个方块,周围的8块田由8户耕种,谓之私田,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中间是公田,由8户共耕,收入全归封邑贵族所有。但实际上并不是每块井田都是900亩,还存在诸如800亩,1000亩这样的特殊情况。井田制的规定一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即属于周王所有),周王是全国最高的统治者,也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周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诸侯,诸侯将受封土地分赐给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赐其子弟和臣属。周王对所封土地有予夺之权。各级受封的贵族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受封者还要向国王承担义务,就是要向国王交纳贡赋。在贵族受封的土地上,奴隶和庶民集体耕种。使用奴隶集体耕作是奴隶制经济繁荣的主要原因。西周时期,土地被划分成“井。
下列关于井田制说法正确的是? 特点①一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即属于周王所有),周王是全国最高的统治者,也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正如《诗·小雅·北山》所说:“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②周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诸侯,诸侯将受封土地分赐给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赐其子弟和臣属.周王对所封土地有予夺之权.各级受封的贵族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受封者还要向国王承担义务,就是要向国王交纳贡赋.③在贵族受封的土地上,奴隶和庶民集体耕种.使用奴隶集体耕作是奴隶制经济繁荣的主要原因.④西周时期,土地被划分成“井”字形方块,耕地阡陌纵横,形同井字,称为井田.这种土地的国有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土地公有制,它是国王代表整个奴隶主阶级占有全国所有土地,然后分配给大小奴隶主使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和庶民则完全被排除在外.因此,奴隶制国家以及周王,代表的是少数人利益,奴隶制的土地国有制实质上也就是一种土地私有制了 这么详细lz满意了吗
周朝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制定 周灭商后,西周统治者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建立稳定的政治制度,制定的支撑周朝天下的制度有四个:分封制、井田制、宗法制、礼乐制。分封制 周朝初期,由于灭商以及东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