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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后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注意些什么

2020-10-03知识7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注意些什么 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土地使用权转让担保问题:1、拟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瑕疵问题,是受让方必须关注的重点。转让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去国土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有无抵押与被采取司法限制。鉴于有无土地权属及相关争议不易调查,加之受让方的履约能力难以判断,应明确双方相互提供担保。2、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并非不能转让。可通过与抵押权人协商,以其他担保方式置换或以转让费支付借款的方式解除抵押等方式,实现转让目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后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注意些什么

可能不少人会有这样的困惑,我们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如果可以转让,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后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注意些什么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转让受《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法规所调整。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转让方式及转让条件。具体来看:《土地管理法》中规定:1、第二条第3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2、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3、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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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区别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呢?。

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吗?有什么利弊?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故,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二、这块地如果在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内,如果在公司名下,每年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增加营业成本。如果该公司处于停产或土地闲置的状态,无异于是一个大包袱。那就不如转让了好,既可以甩掉包袱,又可以增加收入,多一部分流动资金。这块地如果转让给个人,你的意思好像是转到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吧。其好处是成为个人财产了,公司第财产减少了。但要注意转让价格的公允与否:如果价格公允,公司要缴纳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个人要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契税、印花税。如果价格不公允,或无偿赠与,或以其进行利润分配,或股东分红,税收方面还要增加一个股东分红的个人所得税。三、这个问题时继承的问题:在个人名下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如果不是遗嘱继承,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和份额,分别继承应得土地使用权。在公司名下,传承下去的就不是土地使用权了,而是被继承人(也就是公司的股东)的股份。土地使用权是公司财产,不能7a64e78988e69d8331333431336661直接进行继承。建议:为了继承,给子孙留点资产。

什么情况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主要有出售、赠与和交换。(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售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常见的形式,是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单独或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移给购买方,并由购买方支付相应购买价款的行为。(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赠与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自愿将自己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单独或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一起无偿转移给受赠人的行为。(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换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享有者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作为交换条件,交换股权、房地产权及其他经济收益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多次转让吗?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的多次转让的。任何国有性质的土地使用权都是可以转让的,且次数不受限制。条件: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

#土地管理法#法律#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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