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县城一个四岔路口左转弯的时候没有注意,没有按照交警在路面划定的左转弯路线方向行驶,但是左转弯 查的不严没事,因为平时都是抓拍,就算是拍到了也就是:不按规定道路行使,罚款一百元,放心吧,只要不扣分都是浮云!
我车正常行使,右边岔路口突然出来一辆小车,撞上了。交警说是我全责,由于我是外地的现在该怎么办? 您好,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都是按照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为准的,您应当赔付对方的损失的。
7月11日,我父亲骑电动自行车在上班途中经三岔路口过公路时被一辆 超速行驶 的,整车车况不良(经鉴定机构判定:整车驻车制动性能及行车制动性能均不良)的的士撞飞,经抢救4天后无效死亡。9月11日,城厢区交警大队任出事故认定,判定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