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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安法院探索“立审执一体化” 助力“枫桥式”法庭创建

2020-07-19新闻5

原标题:河南新安法院探索“立审执一体化” 助力“枫桥式”法庭创建

(通讯员 李铁牛 宋琼)今年以来,新安县人民法院把创新作为“枫桥式”法庭创建的有效尝试,积极探索推行基层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将司法为民、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日前,新安县法院五头法庭执结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被申请人周某当场通过手机转账方式履行给申请人郑某50万元。这是五头法庭实施“立审执一体化”的一个成功案例。和五头法庭一样,石寺法庭近段时间也积极推行“立审执一体化”办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受到群众的一致称赞。

“立案、审判的最终目的都是维护、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法律白条’损害的是司法公信力。人民法庭要以人为本,不仅考虑如何确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要考虑如何实现,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石寺法庭立审执团队法官韩迪表示。

今年5月份以来,新安县法院把推行“立审执一体化”模式作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创新机制,统筹协调法庭人员配备,确定在五头、石寺两个基层法庭试点推行“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立案环节,基层法庭利用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及时受理案件,实施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等机制;审判环节,综合考虑案件执行,积极从有利于案件执行角度出发依法裁判,强化案件调解率和当庭履行率;执行环节,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由人民法庭对所在辖区审结案件负责督促执行,从根本上方便群众诉讼,有效解决当事人诉累。

5月份至今,石寺法庭立审执团队共执结61件,五头法庭立审执团队共执结49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新安县法院立足“枫桥式”法庭创建,结合人民法庭的深入基层的特性,积极探索推行“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方法,强调从源头化解矛盾、贯穿始终的工作方法,不仅在法院内部实现了资源整合,更重要的是为来法庭打官司的老百姓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实现了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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