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和民法、经济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民法、商法、行政法的关系问题,实际上就是经济法能否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问题。传统观念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途径无非两种:一是依据调整对象而分,二是依据调整方法而。
经济法律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 经济法律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国民经济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市场经济主体在内部经济管理中产生的经济关系以及涉外经济关系 市场主体的资格关系、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经济法调整对象 经济法存在吗?它能与民法、行政法相区分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吗?要回答这些问题无疑要先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一个较为准确的界定。因为通常人们判断一个法域是不是独立。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民法中涉及财产关系的部分,与经济法和商法的界限在哪里? 如何能够做出相应判断?2 人赞同了该回答 看了问题,觉得自己终于能答个法律方面的问题了!结果看了看其他回答,觉得有点晕。如果题主不是法学专业而仅仅是普通人之好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