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动车被禁止在人行道上行驶,15名驾驶员被现场拦截
人行道,顾名思义就是专供行人通行的道路,在人行道上,行人享有优先路权。但在现实中,一些驾驶人贪图方便,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行驶,不仅侵占了行人的路权,而且给行人安全带来严重威胁。7月19日上午,南宁交警在建政思贤路口开展了违法整治行动,对驶入人行道行驶的电动车驾驶员予以纠正、教育。
记者在现场看到,多名驾驶员将电动车开进人行道。
现场:电动车在人行道骑行乱象突出
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出行,7月19日上午10时许,南宁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在建政思贤路口开展了违法整治行动,违法驶入人行道的电动车仍然很多,很快就有不少驾驶员被拦了下来。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在现场看到,该路口东南西北四面都有电动自行车从人行道上骑行过来,有的驾驶员还在人行道上逆行,行人无奈避让。
当天10时30分,一名男子骑车从民主路方向下来,一路骑到行人道路口,当他见到交警执法后,车辆突然又掉头回去,交警上前对他进行了拦截。
“为什么放着非机动车道不走,非要走人行道?”交警问。该驾驶员表示,看到别人这样走,于是他就跟着走。
一名男子骑车在人行道上现场被拦下。
查处:多名违法驾驶员现场予以纠正、教育
采访中,家住建政路的市民黄女士告诉记者,她经常步行去建政菜市买菜,时常有电动车驶上人行道,车速又快,十分危险。因此,她对禁止电动车驶入人行道的做法十分赞同。
临近中午时分,从建政路上往返建政菜市方向的电动自行车开始增多了。对于驶入人行道的车辆驾驶员,交警加派警力在现场予以纠正和引导教育。据统计,此次整治,交警部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7起,其中警告教育电动车在人行道骑行15起、逆行7起。
南宁交警表示,下一步,南宁交警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除了现场纠正违法,还要严格采取处罚措施,予以50元罚款。
多名电动车手想驶入人行道被交警劝导。
说法:通常情况下电动车禁止在人行道上骑行
据交警介绍,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车辆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禁止在人行道上骑行,有交通信号引导至人行道通行的,可以骑行,但应当避让行人。
一驾驶员骑车从人行道上逆行过来。
另外,即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有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通行的应当推行,不得骑行,遇有交通标志或者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标志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也就是说,除非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引导或者交警现场指挥,否则电动自行车不能在人行道上骑行(无论顺行或逆行),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
换而言之,如果电动自行车要在人行道上通行,可以推行。比如:推行至人行道上划定的非机动车泊位内停放,推行跨越人行道进入行车道或单位、小区等。
记者在现场看到,多名驾驶员将电动车开进人行道。
处罚规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