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危险行为排除可能的因果关系即可免责是什么意思? 比较两种观点,我们认为前一种观点更为可取,申言之,只要某行为人能够举证排除可能的因果关系、证明自己不可能是真正的致害人,即应可免除其责任。理由如下:首先,从因果。
共同危险行为,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什么区别 您好!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真正的行为人是否确定。在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中,行为人是确定的,因此不存在一个推定行为人的问题;而在共同危险行为的情况下,。
共同危险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共同危险行为排除可能的因果关系即可免责是什么意思? 比较两种观点,我们认为前一种观点更为可取,申言之,只要某行为人能够举证排除可能的因果关系、证明自己不可能是真正的致害人,即应可免除其责任。理由如下:首先,从因果。
共同危险行为,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什么区别 您好!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真正的行为人是否确定。在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中,行为人是确定的,因此不存在一个推定行为人的问题;而在共同危险行为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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