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父亲涉及非法吸收存款,女儿担任银行行长,女儿是否适合在银行在职
两人同时去一家银行,一个存1亿,一个贷款1亿,行长会先接待谁? 有这等好事,同一天,即完成1亿元的存款、又能预定1亿元的贷款,估计晚上睡觉,行长都会笑醒的!至于说先接待谁,毫无疑问,当然应该是存款咯!从银行主动权方面来说1亿元存款,主动权在储户手中,如果行长接待不周、服务不令人满意,储户随时随地都可以掉头走人,换家银行存款的!而1亿元贷款,并不是个小数目,主动权在银行,而非是贷款人!此时,作为行长而言,完全可以摆摆架子,让信贷经理接待,先初步沟通一下!看是否符合基本的条件,然后看情况,再决定是否需要出面接待!银行内部绩效考核,更看重存款、而非贷款正是因为贷款、银行能掌握很大的话语权!这就意味着,银行会更重视存款而非贷款!而在日常、季度、年度考核指标当中,无论是银行行长、还是普通员工,存款的权重往往都是要高于贷款的!因此,从自身利益、业绩考核方面来说,也应该优先接待1亿元存款的储户!存款的风险很低,确定性比较强;而贷款,一旦出现逾期、违约风险,经办人和行长,都是要承担责任的1亿元存款,只需商谈好相关的条件,储户满意后、可能不需要一个小时,就能办妥所有的手续!更何况,1亿元银行存款,行长只会有功、不会有错的,不仅能提前完成指标、获得高额奖金,还能为自己以后。
为什么有人说到银行大额存钱,银行会很高兴? 到银行存款,银行都是欢迎的,如果存款额大,银行会更加殷勤。存款对银行来说是负债,那为什么银行喜欢大额存款呢?道理比较简单,那是因为银行是靠存款来赚钱的。你把钱存到银行,银行转手就把这些钱放贷放出去了,存款利息低,而贷款利息高,银行就是靠利差赚钱的。因此有大额存款的客户,对银行来说都是优质客户,都是财神爷。大额存款对银行来说有以下几个好处:第一,存款金额越大,银行的息差赚的越多。这个道理上面已经讲过。第二,存款大户的单位维护成本较低。相比小额存款要付出人力成本、营销费用等,大额存款单位(比如说每万元)维护的成本较低。第三,存款大户的存款对存款的稳定性贡献较大。多数情况下,有大额存款的人,其日均存款基本保持在一定水平,有利于银行进行头寸管理。第四,大额存款客户往往是银行多种业务营销的重点。这类客户不光会有存款,对其他业务的需求也比较丰富,可以为银行带来更多收入。存款大户到银行,不但享受VIP待遇,还会有更高端的例如机场贵宾服务、医疗绿色通道等,银行是很舍得为这些人花钱的。我是空谷寒潭,致力于输出有价值的金融知识和理财观念,感谢阅读!
两人同时去一家银行,一个存3亿,一个贷款3亿,行长会接待谁? 两个人同时到一家银行,一个人贷款3亿元,另一个人存款3亿元,银行行长应该先接待谁?盘锦阳哥分析判断,行长一定会选择接待存款者。银行是经营公司。它的主要业务就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赚取差额利润。如果将银行比做销售商,那么存款人就是供货商,借贷人就是消费者。按照普通商业行为来说,消费者就是上帝。肯定是供货商讨好银行,而银行讨好消费者。但是,货币做为一种特殊的紧俏商品,银行的存贷行为和销售普通商品正好相反,它属于卖方市场,而非普通商品销售中的买方市场。紧俏商品愁的是货源,不愁销路。所以,现实生活中,只存在银行拉存款的现象,不存在银行求着别人贷款的现象。因此,存款者和贷款者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心中的权重不言自明。这是从其中的一个考虑方面。从另一个方面考虑。吸收存款对银行工作人员来说只有业绩,没有责任。而发放贷款行为利益和风险共存。行长作为银行的主要领导,统筹银行的全面工作。对于贷款者的经营现状、还款能力以及信誉度的考察评估,由分管工作人员负责。如果行长一开始就亲自插手发放贷款行为,一旦发生坏账或者死账的情况,就有可能被追究过失责任。所以对于大额放贷,行长要做的只是后期的审批工作。这样做符合银行运作。
两个人去银行,一个人去存1亿,一个人去贷款1亿,谁更受欢迎?
浦发银行行长非法吸收存款上百亿去买房吗? 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对原浦发银行商丘分行行长何凯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贿案做出二审判决。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刑事判决书显示,何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何凯,男,现年44岁,大学文化,原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判决书显示,自2009年12月,被告人何凯在担任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紫荆山路支行行长时,即以办理银行业务需要资金为由,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资金,让客户将资金转入其控制的指定账户,用于放贷、支付银行保证金或用于买房、雇佣私人司机、私人记账员等个人消费支出。其中,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何凯用所吸收的客户资金支出1000余万元用于购房。2011年7月至2015年5月,何凯以银行需要拆借资金等业务为由,约定高额利息,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以个人或以银行名义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担保合同或出具借据、借条,部分加盖私刻的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紫荆山路支行、花园路支行,浦发银行商丘分行的公章,让客户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