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企业的科研成果转化模式 国内有没有一些专门从事科研成果转化的企业,它们的营运模式是怎么样的?

2020-10-02知识3

技术转移及成果转化主要有哪些方式

企业的科研成果转化模式 国内有没有一些专门从事科研成果转化的企业,它们的营运模式是怎么样的?

从实施主体的角度对科研成果转化模式进行分类,可分为什么 “科技成果”是某种形式的“价值物”,它不能自己运动,也不能自己变换形态去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从“成果形态”向“应用形态”的转化、科技成果从“潜在价值”向“现实价值”的过渡,是需要某种“行动者”承担着去实施完成这种形态转化和价值过渡过程。这种承担着实施完成“科技成果”形态转化和价值过渡过程的“行动者”,就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主体。这种作为行动者的实施主体,可能是个人或个人之间的联合体,也可能是组织或机构;可能是个人和组织之间的联合体,也可能是组织与组织之间的联合体。一个具体的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实施主体,可能不止一个,可能是几个主体的协作。根据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各个实施主体的地位和起作用的方式,实施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成果所有者,对科技成果拥有所有权的个人、组织或政府机构;(2)成果使用者,购买科技成果或被授权许可使用科技成果的个人、企业组织或其它机构;(3)中介转化者,既不是科技成果的所有权者,也不是科技成果的购买者或最终使用者,只是在科技成果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起到沟通信息、提供交易平台场所、协助交易成功,并收取一定服务费用的个人或组织机构。这也就是所谓的技术经济人和科技。

企业的科研成果转化模式 国内有没有一些专门从事科研成果转化的企业,它们的营运模式是怎么样的?

企业如何对其知识产权进行科技成果的转化 您好2113,以下转自光明报,首先,知识5261产权保护不力是影响制约4102转化运用的核心问题。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严重1653降低创新收益的预期,从而降低创新投入和先进技术的引进。现行法律法规缺乏惩罚性规定,《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赔偿实行“填平原则”,《转化法》草案也规定对虚假欺骗转化行为实行“填平”原则,对权利人的保护力度较弱。知识产权实际侵权赔偿标准过低严重影响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的积极性。据统计,我国专利侵权实际赔偿额平均只有8万多元,商标只有7万元,著作权只有1.5万元,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的标准。我国虽然建立了与世界一致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仍缺乏统一标准。在北京、上海、广州试点建设知识产权法院取得重大进展,但仍没有解决知识产权侵权审判标准不统一和赔偿标准不统一问题。同时,我国还缺乏高素质的专业化知识产权法官队伍,行政执法缺乏调查和法定处罚手段,而且行政与司法衔接不够。第二,供需矛盾问题是影响制约转化运用的根本问题。科技成果不能有效转化,知识产权不能有效运用,其重要原因在于存在严重的供给与需求矛盾,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高校和科研机构原始创新能力不足,重大科技成果和核心知识。

企业的科研成果转化模式 国内有没有一些专门从事科研成果转化的企业,它们的营运模式是怎么样的?

#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