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工作职责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 权职责是什么?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 权。其职责是:(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李敏学校卫生室工作职责卫生室岗位职责 一、负责制订卫生预防工作计划,zd组织全校学生每学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二、负责学生健康卡片和其它资料的整理,实现电子化档案管理,保证卫生保健工作的完整性。三、负责药内品、器械的购置和管理。四、每学年对学生的视力、形态、机能等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并向学校领导提供有关数据。五、负责教学卫生、饮食卫生等医务监督工作。六、组织好卫生讲座和防保宣传工作。七、配合工会做好教职工的体检、献血等工作。八、搞好医务室值班工作及日常事务工作。九、及时妥善处理好校园突发伤害事故并做好备案。十、关注学生心理咨询容健康,做好学生心理咨询问题的防治和疏导。
校长在学校卫生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校长: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卫生标准、清理计划,监督落实,并及时进行检查,对不合格内容进行整改
学校卫生委员的职责 管理好学校的卫生,起带头作用带领同学打扫卫生,保持卫生.多加宣传.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什么?(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
列举学校卫生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第二章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第五条 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第六条 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第七条 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学校应当。
卫生局的基本职责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