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莱西一小区房价一年上涨近50%,物价局和房管局说法不同,你怎么看?
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介绍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市物价局,各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制定的《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青岛物价局的电话是什么? 青岛市物价局 办公电话 85911422投诉电话 12358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85911398http://qpinet.qingdao.gov.cn/department/wjj.nsf/jianjie/1?OpenDocument
青岛物价局副局长什么级别 青岛是副省级城市,物价局局长是副厅级,副局长是青岛市的副局级,介于副厅级与正处级之间。不能直接对应副厅级。
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按本办法规定或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其他管理人的物业服务收费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12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9月14日。《关于印发〈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价房〔2007〕13号)、《关于印发〈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的通知》(青价房〔2007〕14号)、《关于印发〈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青价房〔2007〕15号)同时废止。
在青岛月收入实际8000元是什么水平? 是高工资呀!青岛在2018年公布的平均工资是6591元,当然平均工资是怎么回事,大家都知道,实际的平均工资是肯定到不了6591元的。所以8000元在青岛已经超过官方平均工资很多啦,绝对算高工资!青岛的现实情况是,应届本科毕业生求职的薪酬基本在3500到5500之间,研究生的话会高一些,基本在4500到6500之间。按照平均的工资涨幅,这些“天之骄子”三年后的工资基本能到6500到8500之间,而且会长期不动。当然,这说的还是平均的理想情况。但是,在青岛920万人口中,本科及以上毕业的人能有多少呢?占比非常低,而绝大多数的人还是从事基层的工作,比如工厂的车间操作员、基层仓管、质管员、公交司机、清洁工、超市收银员和促销员,小店店主等,这部分人的工资还停留在2000-3000之间,非常非常低,而且多年都没有任何涨幅。青岛很多看起来很高薪的人士,其实工资也并不高,比如幼儿园老师,早教中心及培训班老师,中小学老师及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员工,著名企业比如海尔海信青啤的大批员工等,基本都达不到8000。所以青岛薪资高于8000的,要么是年纪比较大,比如35岁及其以上的,要么是学历一开始比较高的,要么是已经升到管理岗的,还有一些是非常辛苦的,比如销售类的等。总数。
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第五章其他管理 第二十六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其房屋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清运的,应当承担清运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装修保证金应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就装修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和退还等相关事宜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协议。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装修管理费等费用。第二十七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按照设计实行门禁智能化管理或出入证管理的(包括车辆)应当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每户免费配置4张门禁卡或出入证。业主大会成立前,因遗失、损坏需要补办门禁卡或出入证的,可按工本费收取,工本费每张不超过10元;业主大会成立后,工本费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服务企业对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的,出入证工本费可按不超过1元收取;业主大会成立后,出入证工本费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第二十八条电梯运行费包括相关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直接物质消耗费用及其他相关检测检验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并按照业主大会的要求,定期公布收支账目。业主大会成立前,电梯起始层为住宅的,免收电梯起始层住宅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电梯运行费;业主大会成立后。
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第三章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第八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的类型、提供服务的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和各类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为业主提供的代办服务和其他特约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国家、省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条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包括下列建设项目或物业管理区域:(一)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房改房、廉租住房物业管理区域;(二)公共租赁性住房物业管理区域;(三)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物业管理区域;(四)配建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五)其他符合政府规定的普通住宅标准建设条件的建设项目。第十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销售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因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