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什么意思? “刑不上大2113夫,礼不下庶人的意思是:大夫犯了5261法可以杀死4102但是不要折磨他们,让他们身体痛苦,因为1653他们是拥有知识拥有地位的人,这样的折磨会破坏他们在庶人中的形象。而周礼有一套很复杂很繁锁的流程,已经到了对人是一种精神折磨的礼法,所以这种折磨就不要让庶人去忍受了。也指不要用重刑来折磨有知识的人,不对百姓苛求完备的礼节。此句出自《礼记·曲礼上》。大夫这个称谓,是古代的一个是官阶,不是官职。西周以后先秦诸侯国中,在国君之下设卿、大夫、士三级。大夫世袭,有封地。后世遂以大夫为一般任官职之称。秦汉以后,中央要职有御史大夫,备顾问者有谏议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至唐宋尚有御史大夫及谏议大夫之官,至明清废。扩展资料:《礼记》又名《小戴礼记》、《小戴记》,据传为孔子的七十二弟子及其学生们所作,西汉礼学家戴圣所编,是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选集,共二十卷四十九篇,主要记载了先秦的礼制,体现了先秦儒家的哲学思想(如天道观、宇宙观、人生观)、教育思想(如个人修身、教育制度、教学方法、学校管理)、政治思想(如以教化政、大同社会、礼制与刑律)、美学思想(如物动心感说、礼乐中和说),是研究。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你认为合理吗?你怎样理解?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出自《礼记·曲礼上》”故君子戒慎,不失色于人。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如果仅仅从字面意思理解,古代对普通老百姓就可以不讲礼节,而士大夫犯法可不用追其刑责,更谈不上”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如此,当然是极不合理的。但有不少学者认为,究其本意并非上面所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上半句实际上是指:国君遇到大夫,国君抚式,大夫下车。而大夫遇到士人,大夫抚式,士人则下车。这是明确阶层尊卑的礼节。至于国君或士大夫路遇“庶人”(老百姓),就不必有上述礼节。如果要求一个的普通老百姓学会并遵守”礼”的繁文缛节,未免太强人所难了,因此统治阶层要求老百姓只要不犯法,履行兵役、纳税等就行了,可许“礼不下庶人”。下半句“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这里的“刑”,特指“肉刑”,依周礼诸侯要定期朝见天子,受了肉刑的士大夫肢体残缺或面有刺字,朝见时难免有伤大雅,所以士大夫有不受肉刑的特权,而不是不受所有刑法。实际上,在封建社会中士大夫受“肉刑”的例子并不少见。对于士大夫来说,“礼”就是他们的行为准则和人生规范,其言行举止往往都是。
孔子推崇的周礼,现在还有没有必要继承和发展呢?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对待中华传统文化的态度问题!对待传统文化的正确态度是:批判地继承和发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去伪存真,去粗存精;并赋予其时代的新内涵,传承创新,与时俱进。儒学是春秋晚期孔子所开创,汉武帝时期,儒学独尊,此后,儒家思想不仅成为二千多年我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而且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影响深远。礼是孔子及儒学的政治与伦理范畴,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孔子儒学的“礼”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的传统民族精神(素养)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我们必须批判地继承和发展。孔子儒学的核心是:“仁”和“礼”。仁是道德、政治的最高理想,而礼是仁外在的具体体现,克己复礼为仁。礼,小到日常生活中的礼仪,大到典章制度。礼,既是帮助个体克己修身的一种外在的道德规范,又是协调人际关系、稳定社会秩序的礼仪形式,还是使国家治于上至的政治制度。(而且其礼还代表着一定的知识文化和一定的社会文明程度)孔子儒学的礼仪形式,相当繁琐,有“五礼”、“六礼”、“九礼”之说(冠、婚、朝、聘、丧、祭、宾主、乡饮酒、军旅),涵盖了。
问大家一句古语,“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该怎么理解? 《礼记》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对此不宜作教条式的刻板解读,因为这只是从总体上概括西周封建社会运转所依靠的两项权力原则。礼包括仪式、礼节、行为举止的规范等,它的应用范围限于贵族。刑即惩罚,它的应用范围是普罗大众,即“庶人”。西周封建社会的结构并不复杂,天子、诸侯之间,是血缘或姻亲关系,诸侯国里的贵族大夫,住往处于半独立状态(势力范围称为“家”),与那些王侯也彼此是亲戚关系。所以,大伙按照习惯上的不成文法及相关礼仪,足以维持相互之间各种或公、或私的关系。这便是所谓“礼”。而贵族通常实行小规模的个人统治,基本依靠刑罚来促使庶民服从。后来,诸子百家兴起。其中儒家坚持以礼治国,要求礼不仅只是贵族的准绳,也应成为统治庶民的准绳。这其实是将庶民的地位予以拔高。而法家则不同,鼓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欲将刑罚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包括贵族在内的统治阶级。这其实是将贵族的地位予以降低。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