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时区别及备案的问题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解答如下:各有优劣,需根据用人单位具体特点来设计用工制度,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敬请采纳。为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我们将为你提供全面。
贵司这样做属于违规的:根据1994.12.14颁布的《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三条(劳部发[1994]503号)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而且,像财务这类型的文职类工作,想取得相关行政部门的许可,估计是没戏的。如果公司非要这样,您可以请人事部门出示相关的许可说明(一般需要工会和劳动局的条文)。
综合计算工时加班工资是多少,我们员工要留下来加班,所以想知道工资会有多少 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关于综合工时制没备案,就如何赔偿 你好,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当前在线律师:,咨询律师免费,3~15分钟获得解答!紧急咨询 4位律师回答 都燕果律师 主办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
在成都未满18周岁是不是不能安排加班或则加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 移动端 网站导航 律师加盟热线:400-801-5398 杭州[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北京市 上海市 广州市 深圳市 重庆市 郑州市 天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首先说明我是在成都从事财务工作的,以前我公司采用标准计时,今年合同到期后新合同采用综合计时.请问公司是否违规.
成都有谁申请过不定时工时制的?急!!!有问题请教啊 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而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对某些职工实行的每日没有固定工作时数的工时制度。成都不定时工时制办理程序:第一步:申报单位持相关材料按照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机关的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由承办人员进行初审,对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即告知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补正相关资料。第二步:在20个工作日内(承若时限为15个工作日),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通知用人单位。申请材料: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2、《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1份(双面打印);(点击下载)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章);4、书面劳动合同样本1份(封面。
如何判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摘要:中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
,还需要去劳动局解除备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