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是:(1)坚持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建设的基本原则,也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一个重要原则。一是要坚持党性原则。通过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增强党性;对有问题经过多次教育仍不能改正的,要劝其退党,或者从党内除名。二是加强党员管理,维护和保障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管是谁违犯了党的纪律,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毫无例外地受到党的纪律的制裁。三是通过加强党员管理,建立严格的约束机制,使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和党组织的监督。四是要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在党员管理中要引导、支持党员正确行使权利,按照民主的方式来解决各种管理问题,协调各种关系,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每一个党员,从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2)坚持注重实效。要坚持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以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这是党员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做好这项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搞好党员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主要是看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如何,能不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带领群众为本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实绩,献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3)坚持。
党的建设必须坚持哪些原则 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四项基本要求: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必须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全面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选拔使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政绩突出、群众信任的干部,培养和造就千百万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贯彻落实。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
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要求是那四个 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要求是: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
保障党员权利应坚持哪些原则 坚持交党费权利,不得有个别单位拒收,不组织按时收取的行为。坚持同期参加党组织会议的权利,不得有少数人排斥,不通知的行为。坚持有个人发表意见的权利。坚持有党员权利范围内应有的投票选举权利。
保障党员权利应坚持哪些原则? 坚持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党员的权利都受纪律的保护,任何党员的行为都受纪律的约束,任何党员的违纪错误都必须受到纪律的追究。党内没有凌驾于纪律之上的特殊党员。
如何保障党员权利 根据《党2113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权利5261应做到:第十四4102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有1653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会议的组织、召集者要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适时通知应到会党员。第十五条 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阅读党内有关文件的必要条件。党员因缺乏阅读能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直接阅读文件的,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向其传达文件精神。第十六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党员素质。第十七条 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召开后,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将会议内容和精神向党员传达、通报。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决定,按照规定及时向党员通报。第十八条 下级党组织应当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积极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讨论的时间、方式和内容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党员,以便党员参加。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应当认真组织党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政策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对于党员的建议和倡议,党组织应当认真听取、研究,合理的应当采纳;对改进工作有重大帮助的,应对。
中共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共多少章多少条 共计2113一章,共38条。《中国共产党党5261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发4102展党内民主1653,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第三条 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第四条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党员应当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第五条 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第二章 党员权利第六条 党员有权参加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与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相应的会议。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党员有权阅读按照规定可以阅读的党内文件。党员有权提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党员接受教育和培训应当服从组织安排。第七条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