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工程的公司,在外地接的工程,有外出经营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进沪备案许可证要怎么办理? 外地企业进沪备案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 书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 6、法人委托在沪负责。
外地建筑企业进沪接工程需办什么手续 有需要进沪备案可拨打本回答账户号码的手机号外地企业进沪备案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6、法人委托在沪负责人身份证原件7、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近一个月)8、驻沪办公地址的相关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9、公开招标信息、建设单位或工程总包单位发出的项目邀请函(附报建编号)10、外省市在沪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1、三类人员证书复印件(含变更记录页)及身份证原件12、外省市施工企业在沪注册建造师备案表13、在沪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注册执业章印)(含变更记录页)14、进沪备案的注册人员身份证原件注: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企业信息内容应一致;2、以上所有复印件都要审核原件有需要进沪备案可拨打本回答账户号码的手机号
哪些外省企业可以办理进沪备案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外地施工企业进沪施工的管理,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上海市外地施工企业进沪施工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外地施工企业,是指未在本市办理法人注册登记的外省市(含自治区,下同)和国务院各部门所属的施工企业。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本市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设备安装、装饰、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和其他专业工程施工的外地施工企业。第四条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委托市建筑企业管理处(以下简称市企管处)具体组织实施对外地施工企业的管理工作。区、县建设委员会(建设局)所属建筑企业管理所(以下简称建管所)负责辖区内外地施工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企管处的领导。外省市和国务院各部门的驻沪办事机构应协同市企管处实施本细则。第五条 凡符合“暂行规定”第六条要求的外地施工企业要求进沪承接施工任务的,应向市建管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向市企管处交验符合“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文件和资料。第六条 市企管处收到外地施工企业进沪承接施工任务的全部材料和书面申请后,应在七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
建筑业入沪手续办理 外地建筑施工企业入沪有两种情况:1、做单项工程:持中标通知书和单位资质证件到上海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办理;2、设分公司:要有独立资质,到上海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办理。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