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2017)权威解读 试读结束,如需阅读或下载,请点击购买>;原发布者:罗慧杰建设2113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5261(2017版)解读让世界更畅通目录4102Contents概述点击添加标题说明修1653改解读点击添加标题概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2017版时间性质适用范围?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非强制性使用文本?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目录Contents概述说明修改解读点击添加标题说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13条)集中约定合同当事人基本的权利义务通用合同条款(20条)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做出原则性约定专用合同条款(20条)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目录Contents概述说明修改解读点击添加标题修改: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缺陷责任缺陷责任具体内容缺陷责任期包含延长部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与2013版对比履约担保和质量保证金不能同时使用在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已经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质量保证金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比例降低不得超过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范本谁有 发包人(全称):_承包人(全称):_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
工程预付款时间问题 从我的内心来讲,我是倾向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时限较为合适,其理由是在这个文件中,各种时限规定有一个规律,即都是7天的倍数,与FIDIC合同中的时限也是相同的,而且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以后的各种时限规定也都是7天的倍数。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是建筑部、财政部发布于2004年10月20日,属于部门法规;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是建筑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发布,是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有线路管理的施工和设备安装合同的样本。就这两个文件而言,法规的法律效力是大于合同的,就时间的法律效力而言,新的法规在大于旧的法规,实际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并不是法规.是权力、责任、义务的约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的通用条款部分是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条例》《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编制,所以有一个前提,即不得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矛盾,如果有矛盾则属于无效合同。
建设施工合同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是什么流程 流程是: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5、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6、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7、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8、图纸会审纪要;9、施工承包合同(副本);10、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1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12、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授权书;13、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施工单位需要搞定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2、国家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3、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4、企业法人代码书;5、质量体系认证书;6、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资质证书;7、工程预标书、工程中标价明细表;8、工程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上述资料均为复印件)9、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及上岗证复印件。(安全员、电工须持建设行业与劳动部门双证)10、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复核记录;1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13、建设工程开工报告。拓展资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
专用合同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有什么区别? 1、用途不同: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是必备的配套条款,不能缺少,否则通用条款和公路行业准专用合同条款就不完善。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2、内容不同:发包人认为需要进一步具体化的条款,或根据本地区特点或惯例需增列或删除的条款,例如优质工程的奖励条款、承包人人员、设备不到位时的违约处理办法条款等,也在专用合同条款列出。通用条款是所有相同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共有的内容,专用条款是签订合同的双方针对合同项下的那个工程或者项目所作的有针对性的、不同于通用条款或者将通用条款予以细化的特别约定。3、解释顺序不同:专用条款的解释顺序优于通用条款,必须双方特别约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依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在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要在专用条款或数据表中予以具体规定的数据、信息或与工程所在地具体情况有关的规定(如异常气候条件),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是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参考资料来源:-专用条款参考资料来源:-通用条款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一般需要多久 华人民共和国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4.2条规定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即竣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受证书颁发后。
如何理解国内的“监理工程师”与FIDIC中的“Engineer”的区别? 国内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多年,这一制度最初应是引自FIDIC的“Engineer”的概念。但是监理工程师给我的一贯…
关于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是否可以修改 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双方同意就可以改.
施工合同中,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的内容分别是什么? 通用条款是所有相同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共有的内容。专用条款是签订合同的双方针对合同项下的那个工程或者项目所作的有针对性的、不同于通用条款或者将通用条款予以细化的特别约定。发包方与承包方结合具体工程,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后的专用条款执行。在工程招标中,通用条款是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无论是否执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都应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予以保留,不应只把协议书和专用条款作为全部合同内容。1、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的名词定义指出: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各类范本中的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惯例以及施工合同在签订、履行和管理中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