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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对进项税额转出有什么规定吗 以下属于进项税额转出项目的是

2020-09-30知识22

下列行为,在增值税处理上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的项目是( ) a.将外购的一批货物赠送他人 d.将外购的原材料用于集体福利,其他三项应该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视同销售的情况如下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对进项税额转出有什么规定吗 以下属于进项税额转出项目的是

下列各项中,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的有( )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对进项税额转出有什么规定吗 以下属于进项税额转出项目的是

下列行为,在增值税处理上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的项目是【 D 】。 A.将外购的一批货物赠送他 A选项:外购货物无偿赠人情况,所有权转移:外购的货物你购买时时候已经抵扣了进项,所以无偿赠送计算销项视同销售;B,在建工程领用自产的产成品,在建工程是机器设备的,按成本结转,不确认销项税,在建工程是不动产(厂房等)的,要按成本结转,但需要按税法规定确认销项税。C,将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的,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D,将外购原材料用于集体福利,这个是增值税暂行条例里面例明的不允许抵扣的情况,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对进项税额转出有什么规定吗 以下属于进项税额转出项目的是

进项税额转出--一般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呢? ???? 进项税额转出-一般在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时使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扩展资料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1)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转出。(2)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1-抵扣率)×抵扣率计算转。

什么情况下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呢 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即应缴增值税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之差。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

有哪几种情况进项税额是要转出的 有以下四2113种情况:1、购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比如企5261业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4102项目1653、用于免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货物没有增值,且用于企业内部,应按历史成本计价,也不需要考虑其价格变动,因此,当货物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时,只需要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2、购入的货物用于企业外部。比如企业将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在这种情况下,货物虽然没有增值,但其价格会随着市场的变化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由于货物已经离开企业,其价值已经实现,尽管没有作为销售处理,但应视同销售,按其价格确认增值额,并确认销项税额。3、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比如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尽管货物没有离开企业,但其价值有增值,应视同销售,按其价格确认增值额,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企业外部。比如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情况下,货物有增值,且已经离开企业,价值已经实现,因此应视同。

下列各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有( )

#应税劳务#委托加工#集体福利#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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