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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小妾身份卑微,但却有一项特权,有时候正妻都羡慕

2020-07-19新闻11

话说在古代社会,成功男士的特点就是妻妾成群。因此,很多地主官僚往往热衷纳妾这种事情。比如说宋朝的某位文人,曾经创造过八十岁的时候,纳了一个十八岁的小妾的记录。但是在宋朝,居然被视为一段佳话。不过,在古代社会,给大户人家充当小妾,存在着一定的利弊。先说利。

古代能纳妾的人家,至少也得是有一点资产的地主。如同当代低收入群体找对象难一样,古代穷人脱单也很难,更别说纳妾了。因此,在地主家当小妾,在物质生活方面是存在着保障的。不过也有一定的不足之处。举个典型的例子。《水浒传》里面,金翠莲其实就是一个专门幻想给有钱人当小妾的女子。

这个金翠莲起初给郑屠户当小妾。其实从郑屠户的身份地位来看,属于一个做小生意的暴发户,由于有一定的商业头脑,于是有了一定的家产。不过,郑屠户由于属于小生意起家的暴发户,因此家业积攒不易,这导致了其原配十分不满意郑屠户纳妾,金翠莲在郑屠户原配的疯狂打压之下,被赶出了家门。

这就说明,如果大户人家的正妻十分凶悍,那么小妾的生活是非常难过的。《聊斋志异》里面,这类例子比比皆是。不过,小妾有一项特权,是正妻没有的。那就是按照封建法律,家主和小妾之间,不具备夫妻关系。

因此如果家主触犯了王法,株连全家被杀的话,小妾是可以得以幸免于难的。这项特权有时正妻都会羡慕。不过,即便这样,小妾也仅仅是捡回一条命而已。死罪虽然没了,但是活罪难逃:比如会被官府送入官家妓院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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