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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权抵押权留置权的区别与联系 物权法里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怎么区别?

2020-09-30知识16

举例说明质权、抵押权、留置权的区别与联系。 不动产不能质押,这里以动产为例吧,比如一辆轿车。甲是所有人,乙是要被设定相应质权的人。质押就是,甲把车质押给乙,乙取得对车的占有使用,如果甲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则乙基于质押权可以对这辆车优先受偿。抵押是,甲把车抵押给乙,乙获得车的抵押权,但是占有使用权还在甲这里,车不交付给乙,如果甲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则乙基于质押权可以对这辆车优先受偿。留置权是,甲把车拿到乙那里修,修完不给修理费,乙这时候还没还车,于是就果断不还了,什么时候拿修理费来什么时候算,这是留置权。联系就是都是物权,都是担保物权,区别自己分析吧,例子已经给你了。

质押权抵押权留置权的区别与联系 物权法里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怎么区别?

留置权和质权有什么区别?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质押权抵押权留置权的区别与联系 物权法里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怎么区别?

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质权是债权2113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5261定的情形时4102,得就债务人或第三人转移占1653有或经登记而供担保的动产或权利之变价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发生时,予以变价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与质权有以下区别:1.担保标的不同(1)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2.成立要件不同(1)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2)抵押权的成立,一般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3.担保的机制不同(1)质权,除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外,尚具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凭证法人占有、留置效力,由质权人直接控制标的物,从而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这种留置效力为抵押权所不具备。(2)抵押权为非占有性担保物权,以优先受偿效力来发挥担保作用。

质押权抵押权留置权的区别与联系 物权法里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怎么区别?

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1)留置权为债权未受清偿2113前扣留他人动产5261的权利4102,这种占有、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是由法1653律规定的。(2)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按期履行约定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是基于担保债权的实现。(3)留置权的实现,须留置权人给债务人规定一定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此期限内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不清偿时,留置权人方可处置该留置物,实现债权;质权的实现,是当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质权人通知出质人后,即可处置质物,实现债权,无须给出质人规定清偿债务的期限。(4)留置物被他人占有时,不能依据留置权请求返还原物,而只能依据占有权请求返还原物;质物被他人占有时,质权人可依质权请求返还质物。(5)留置权因留置物的丧失或因债务人提供相当的担保而消灭;质权因质物丧失,并不能返还时而消灭。

抵押、质押与留置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区别1,性质不同,抵押权和质押权是约定的,但是留置权是法定的;2,具体实行不同,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实行抵押权和质押权,而。

物权法里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怎么区别? 物权法里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怎么区别,谢谢 嗯,我也刚学,试的答一下,不要嫌弃~ 抵押权: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

物权法里的抵押权,质权,留置劝怎么区别? 1、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的特点: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占有。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2、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动产质押的特点:债务人或第三人(质押人)须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提供动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动产的所有人,动产质权的行使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质押包括: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3、留置,指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该留置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举三个通俗的例子来理解和比较一下三者的不同点:1、(抵押)假如你要找银行贷款,你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但是房子还是你在住,这里房子是标的物,标的物没有。

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质权: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享有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三人清偿#抵押合同#债权人债务人#动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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