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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见义勇为抢救交通事故经过

2020-09-30知识18

交通事故无法查清,是否可以索赔? 收集证据,起诉对方

交通事故 见义勇为抢救交通事故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交通事故 见义勇为抢救交通事故经过

遇到突发事件,你会怎么做? 沉着冷静分清问题严重性,自己解决不了就找警察

交通事故 见义勇为抢救交通事故经过

路遇交通事故,临清夫妻见义勇为救治伤者, 你怎么看? 在这里首先要肯定临清夫妇俩的热心主动。无论他俩是不是医务人员,在面临的突发事件,将忘我一切,置身在伤者的救助之中,精神品德高尚!为挽救生命的危急之最,呼救120急救和向交警求助以及在事故现场的前后距离设置事故提示,对一起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得井井有条。且,避免了一些危不可测的交通风险,临清夫妻俩付出了不懈的努力!这种舍已救人的精神值得百倍点赞和见义勇为的荣誉称号与以资鼓励。但愿社会上涌现出更多的正能量。

老人路上见义勇为救下小女孩,出事故,交警认定三方担责,你怎么看? 感谢邀请。在回答楼主的提问之前,首先要提到,我非常赞赏作者“居安思危”的观点:文明讨论,不做人身攻击,讨论是为了我们日后更好的交通出行。在这起交通事故当中,汽车驾驶员属于肇事方,肯定是要承担主要责任。小女孩的家人,有行为不当之处,承担一部分责任也还算是情理之中。以此来向更多的孩子家长提出警告,加强自我安全和交通安全意识,尚可理解。但是,如果认定救人的老人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我个人认为,交管和司法部门的裁定不符合情理。尽管我不是律师,无法从法律条文和规章制度的角度给出明确的解答,但法律也是出自于公理、情理,任何事情的判定都不应该违背道义和良心。如果不是老人的舍身相救,可能面临破碎的就是小女孩的家庭。事故最终的裁定,也将会是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小女孩的家人承担一小部分的行为不当的责任。而由于老人的行为,事故的伤害主体,由小女孩变成了老人,并且老人完全可以不用遭遇这场不幸。所以,在这场交通事故中,老人的行为是用自己的生命换回了小女孩的生命,他完全是无辜的,而且,一定属于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事故的责任主体,完全应该是驾驶员和小女孩的家人,这在整个事故过程中是没有变化的。现在,要求老人也承担一。

路遇交通事故,临清夫妻见义勇为救治伤者, 你怎么看? 满满的正能量!路遇他人有难,就该及时伸出援手!驾驶人的道德修养具体指什么?良好的驾驶人道德是驾驶人自身修养的具体表现,是和谐社会所提倡的道德风尚。驾驶人不仅要有娴熟的驾驶技术,更重要的是应该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道德修养和助人为乐的社会意识。1)路遇事故,及时援助。驾驶机动车行驶时,如果遇到前方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帮助时,驾驶人要积极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如果受伤者需要抢救时,一定要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或拨打急救电话。2)路遇求援,热情帮助。驾驶机动车行驶时,如果遇到有需要援助的车辆时,驾驶人要减速停车,给对方以帮助;如果遇到其他驾驶人向自己询问路线时,要耐心问答;如果发现其他车辆陷于泥泞或损坏路段时,要主动尽力帮助等。3)路遇险情,主动提醒。驾驶机动车行驶时,如果发现其他车辆有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提醒对方,不要尽快离开、不理不睬或随其车后观察。4)路遇求援,别太冷血。驾驶机动车行驶时,如果遇到需要帮助的车辆或行人,加速通过、不理不睬、绕行避开或找各种理由和借口拒绝等做法都是不应该的。

交通事故后「三不一没有」的处理方式靠谱吗? 我觉得一点也不靠谱。不但不靠谱,还会加深双方矛盾,影响事故处理和社会和谐。“三不一没有”的具体内容是,“不看望,不垫付,不协商,没有钱。“不看望”,就是交通肇事后,肇事者对对躺在医院病床上的伤者不去探望。我曾问过一个把别人腿压伤的司机为什么不去,司机说,我去了恐怕还要挨打,因为在事故现场就有家属打了他三拳。怕挨打,这似乎是不探望的一个理由。但你是否想过,别说是你把人撞伤了,就是街坊邻居,同事朋友受了伤,我们是不是也要去看望慰问一下?家属现场有情绪在所难免,但过后他也会后悔,毕竟你也不是故意的。过后你再去医院探望,一般情况下,家属是不会难为你的。人心都是肉长的,你把事情做到位了,别人就挑不出毛病。这对事故的后期处理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所谓“不垫付”,就是肇事者拒绝垫付伤者的医疗费,即使伤者亲属多次讨要,也不为所动。这也太无情了吧!别说是自己撞伤了别人,就是看到路上有人受伤了,我们是不是也应该送他到医院,为他挂号,拍片,取药,垫付一定的医疗费应应急?这是什么,这是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给伤者垫付医疗费虽然不能与见义勇为相提并论,但起码我们心安理得。何况这医疗费只是垫付,保险理赔后,保险公司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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