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部对中小学教师课时量的标准有什么规定吗? 国家教育部对每个地方的中小学教师课时量的标准各不相同。详细信息咨询当地教育局。1.教师工作量评定标准是依据教师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确定的以时间为单位的教师工作量数量衡量尺度。它是衡量教师是否完成其职责的重要的数量标志。它对于所有的教师来说都应该是平等的。教师工作量数量标准的实际确定是比较困难的,但从理论上说,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不能是个别劳动时间。所谓个别劳动时间,是指单个教师为完成教学诸环节及其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而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个别劳动时间是千差万别的,确定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的尺度,只能是教师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或表示这种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在现有的正常的教学条件下,在社会对教师合理的职责要求和受教育者平均的接受能力下,完成教育诸环节的过程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个别劳动量和社会必要劳动量可以是相同的,也可以是不同的。大体有三种情况。如果某个教师的个别劳动量等于社会必要劳动量,说明该教师恰好完成工作量定额。如果某个教师的个别劳动量小于社会必要劳动量,在一般情况下就说明该教师没有完成工作量定额。对于没有完成工作量定额的情况,要分清是由于主观原因。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规定
试读结束,如需阅读或下载,请点击购买>;原发布者:周南旋中小学教师课时工作量计2113算方法参考方5261案为便于学校教学工作和人事管4102理,科学合理分配教师工作,根1653据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国办发〔2001〕74号),按照国家课程设置要求与我区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XX区中小学教师课时工作量计算方法参考方案》,供全区各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分配及其测算提供参考依据。1.计算公式公式说明:T:科任教师每周上课工作量(折算课时数)。A:全校教职工编制数(按生师比计算:高中12.5:1,初中13.5:1,小学19:1)。B:行政管理及教辅人员人数。C:每周全校课时工作量折算总课时数:上课1节计1个课时工作量,1个教案计1个课时工作量,平行班授课只计1个教案。班会、自习、早读、会议、教研等,可按学校相关规定折算计入总课时。D:每周行政管理教辅人员课时工作量折算总课时数:上课1节计1个课时工作量,1个教案计1个课时工作量,平行班授课只计1个教案。2.T值为全校科任教师每周上课工作量(含教案数)平均值,实际操作可拟定平均值范围为T±2。如果教师个人课时工作量折算值(含教案数)大于T+2,其差值为该教师的超课时工作量,如果教师个人课时工作量折算值(含。
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 我很想知道国家对中小学教师每周任课节次是否有一个标准,如果有,各种学科分别是多少课时,这个标准是否考虑教师职称与职务呢?与不同地区有联系么?。
新的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 辽宁省对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以及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量和教辅人员工作量标准有什么规定?
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 教职工工作2113量标准,专任教师的5261周课时量原则上按以下4102标准执行:???1、普通高中教1653师10—14节,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2节,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每周14节(中职学校可参照本标准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各学科周课时量标准);???2、初中教师12—16节,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14节,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周16节;???3、小学教师14—18节,语文、数学每周14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8节。周课时数的下限是以语文、数学课为标准确定的,其他学科教师周课时数折算标准及学校管理人员、职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满负荷原则,结合实际确定;班额较小的村、完小周课时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4、中小学校长(含党组织负责人)、副校长,内设机构领导原则上要兼课,工作量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其他管理人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专任教师兼任,做到一人多岗。扩展资料:《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内容包括教学工作量(含教学法研究工作量)、科学研究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一个教师的。
教育部关于中职教师工作量的规定 教职工工作量标准 2113专任教师的周5261课时量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41021、普通高中教师10—14节,高1653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2节,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每周14节(中职学校可参照本标准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各学科周课时量标准);2、初中教师12—16节,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14节,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周16节;3、小学教师14—18节,语文、数学每周14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8节。周课时数的下限是以语文、数学课为标准确定的,其他学科教师周课时数折算标准及学校管理人员、职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满负荷原则,结合实际确定;班额较小的村、完小周课时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4、中小学校长(含党组织负责人)、副校长,内设机构领导原则上要兼课,工作量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其他管理人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专任教师兼任,做到一人多岗。扩展资料:关于概念的界定1、课时量。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于课前、课中、课后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含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
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 1.教师工作量评定标准 是依据教师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确定的以时间为单位的教师工作量数量衡量尺度。它是衡量教师是否完成其职责的重要的数量标志。它对于所有的教师来说都应该是平等的。教师工作量数量标准的实际确定是比较困难的,但从理论上说,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不能是个别劳动时间。所谓个别劳动时间,是指单个教师为完成教学诸环节及其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而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个别劳动时间是千差万别的,确定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的尺度,只能是教师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或表示这种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在现有的正常的教学条件下,在社会对教师合理的职责要求和受教育者平均的接受能力下,完成教育诸环节的过程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个别劳动量和社会必要劳动量可以是相同的,也可以是不同的。大体有三种情况。如果某个教师的个别劳动量等于社会必要劳动量,说明该教师恰好完成工作量定额。如果某个教师的个别劳动量小于社会必要劳动量,在一般情况下就说明该教师没有完成工作量定额。对于没有完成工作量定额的情况,要分清是由于主观原因还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如果确系由于编制数量确定有误,那么学校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给予。
中小学课程设置标准,以下课时为每科周课时量:小学一、二年级:品德与生活(2节)语文(8节)数学(4节)体育(4节)艺术【包括音乐、美术】(4节)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3节)地方与学校开发或选用的课程(3节)小学三、四、五、六年级:品德与社会(2节)语文【包括作文】(8节)数学(4节)科学(2节)体育(3节)艺术【包括音乐、美术】(4节)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2节)扩展资料教师开发课程的模式是实践—评估—开发,教师在实践中,对自己所面对的情景进行分析,对学生的需要做出评估,确定目标,选择与组织内容,决定实施与评价的方式。目前,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是教师小组,而不是单个教师。校本课程开发是学校课程管理的组成部分,它需要有领导的支持,专家的指导,教师的努力和参与,需要得到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评价。总体上说,校本课程开发的程序主要有四个阶段:需要评估。需要评估是设计校本课程时首先必须要做的研究性工作。主要涉及明确学校的培养目标,评估学校的发展需要,评价学校及社区发展的需求,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