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总价措施费问题 总价措施项目不全是不可竞争,我个人认为应该按照结算工程量人工费乘以相关费率结算
招标文件明确措施费总价固定,施工合同中未提及。结算时,审计以合同未约定为由,对措施费进行调整。合理吗? 通常来讲,招投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审计仅就施工合同未提及措施费总价固定事宜,对措施费进行…
关于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单价是否应该调整的问题 固定单价指的是价格不变,根据工程量来结算,但是具体如何结算还应看最终你们签订的合同内容是如何规定价款的。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您,可来电咨询。
工程结算时发现部分项目投标时单价不合理,审计单位是否可以调整中标价? 投标时说白了就是围标,也没有经过详细评标,这样的情况如果不调整,作为审计单位会不会有责任,如果建设…
投标时如果招标文件里没有限制不平衡报价幅度,那么我可以在前面报成畸高,后面个别分部分项填成0吗? 一、投标采用头重脚轻的不平衡报价,如果招标文件里没有限制不平衡报价幅度,那么我可以在前面报成畸高,…
项目量增加超出清单量一半时,超出部分不允许计取管理费是否合理? 结算的实际项目量超出清单项目量,清单项目量由业主提供,结算时调整项目量时业主提出该项项目量重新分析单价,并且由于项目量增加超出清单量一半,分析单价时超出部分项目量不允许计取管理费。是否合理?主要看合同约定,合同如对此情况有明确说明,按合同执行,如果没有那么业主这种做法不合理。项目量清单计价的原则就是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量变综合单价不变,最后的结算就是根据投标时双方认可的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发生的项目量来计算的。业主以实际项目量增加超出清单量一半,分析单价时管理费超出部分项目量不允许计取管理费和重新分析单价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