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问题学生学校与家长签订协议如何写? 协议的书写很简单.但如果签订了后的后果是严重的1.对学校进行歧视性分级管理.推卸责任.2.对于家长贴上了问题学生的家长.同时应承担管教无方的责任.3.对学生的成长起到负面。
对于问题学生学校与家长签订协议如何写? 协议书的基本格式:(1)标题。可以写“协议书”三字,也可以写明协议书的具体名称“XXXX协议书”。(2)订协议单位名称。在标题下,正文之前,写明订协议单位名称,并在双方单位名称之后注明一方是甲方,一方是乙方,便于在正文中称呼。(3)正文。正文包括开头、主体两部分。开头是交待签订协议的目的、原因、依据,紧接着可用程式化语言转入主体,如“现对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主体要求就协议有关事宜作出明确的、全面的说明,尤其要着力写好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落款。应写明订协议双方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必要时还得写上鉴证单位和公证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最后写上签订协议的日期。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协议书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书面意见。它具有什么法律效应?答: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
学校与有病学生家长的协议 学校怎么给有病的学生签订协议 学生在校期间经常晕倒,校方建议其康复后再来上学但其家长却说没事。为避免责任,怎样给家长签订一份协议
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 学校让家长签订\"免责\"安全协议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学校还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所谓无效的民事行为,就是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合法性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凡在内容上和形式上违反法律的民事行为,都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属无效的民事行为。李女士反映的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就是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另外,学校让家长签字的“安全协议”,可以看作是学校向家长提供的“格式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斥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学校通过签订这样的协议来规避法律责任,如果发生伤害事故,协议也是“废纸一张”。判断学校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一、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二、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