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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重大变动 清单 为什么清单计价规范里面规定由于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应予调低而不是调高?

2020-09-30知识16

关于清单的结算?1、清单中安定文明施工费及规费的计算基数?答:直接费-分包费+质料费*0.002为基数2、清单结算时,合同为稳定单价,产生的变动、图纸?

投标文件中出现工程量清单作变动、补充和修改时,应属于什么偏差 是不是修改了招标文件中给定的内容了?你看一下招标文件中对算术性修正的表述,有些是可以修正的,比如漏项什么的!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中,变更工程量的单价是如何调整的? 《建设工程工2113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是这样规5261定的:41024.7 工程价款调整4.7.1 招标工1653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4.7.2 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4.7.3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1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4.7.4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7。.

如何认定《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重大变动”

投标文件中出现工程量清单作变动、补充和修改时,应属于什么偏差 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的是:对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单位、项目特征都必须完全响应(就是不能修改),否则。

如何认定《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重大变动”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已经发布了九个行业重大。

为什么清单计价规范里面规定由于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应予调低而不是调高? 工程量结算偏差正负15%按投价结算,超过此范围只调超过部分的综合单价。如实际120,则有120-115=5的工程量适用重新组价。一般有15%的幅度,实际要调的量就少了。于是太多就不去调了,那怕125的量也全按投标价结算。清单里只是说超过或者减少15%的可以从新组价。这个条款主要是防止承包单位不平衡报价。减少的项目低于成本报价,减少的时候就应该按成本价来减少;增加的项目高于成本价,增加时按成本价计算。扩展资料: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参考资料来源:-清单计价规范

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不一样的能调整吗? 分几种情况,一是实际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材料不一致。二是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漏项,而实际做了。三是实际发…

依据《环保部发布环评管理中九种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下列( )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依据《环保部发布环评管理中九种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下列()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A.建设项目的性质发生了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B。.

清单单价在结算时 一般固定单价合同不能调整单价。2朋友您问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可以调整人工费、机械费吗?投标工程量结算时可以

#合同管理#工程量清单#合同变更#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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