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改扩建的税务处理中固定资产的计税成本与计税基础是不是一个意思 是的,所谓的计税基础,是指购建固定资产中发生的合理支出.计税基础和资产净值不一致的情况发生在折旧期限不同等项目.
企业所得税外购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什么? 共5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显然,资产的计税基础是税法允许未来抵税的。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所领用的产品,应按产品成本还是计税价格还是公允价值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新建的固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如何确定? 答: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公告第四条规定: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如属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并入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从改扩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税法规定的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该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年度所得税报表时,资产的计税成本用考虑本期报废的资产吗? 年度所得税报表时,资产的计税成本用考虑本期报废的资产。如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报废时,残值的扣除标准就要考虑计税基础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有什么样的规定 问: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怎样规定的?确定的原则是什么?计税基础能否调整?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
如何处理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 这个问答是关于(财税〔2018〕5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的概念!楼上一名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都能把概念颠覆,出现明显的错误!笔者借此问答,将有条件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的处理做详细介绍!一、具体规定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对所有行业企业2019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二、会计处理的难点及注意事项由于新规允许条件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具体执行时,容易脱离固定资产传统核算规范!笔者建议,无论是否选择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均应该先计入“固定资产”科目,然后再通过“累计折旧”一次性转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三、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会计处理例:2019年5月1日,某企业新购进专门用于研发的新型设备一台,不含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3万元。1、笔者不认同的会计处理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1000000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0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