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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冲突时的法律效力 抵押权 留置权及质权效力

2020-09-30知识14

当留置权、抵押权、动产质权并存时,实现权利的顺序是什么? 第一2113,若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5261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4102先受偿。第二1653,接下来再分析抵押权与质权受偿的先后顺序:区分设立先后确定优先顺序:(1)先设立质权的,质权当然优先于抵押权(2)先设立抵押权的,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因为即使先基于抵押合同设立的抵押权,若未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后设立的质权的质权人,此时质权人也是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人清偿。举例剖析该问题:A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A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A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由于过失弄坏机器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分析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答:清偿顺序依次为丁乙丙甲。解析: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故丁最先受偿。乙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丙在后设立的质权而受偿。因先设立的甲的抵押权未登记,故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即质权人丙。故清偿顺序依次为丁乙丙甲。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冲突时的法律效力 搜集证据提起诉讼解决。

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区别1,性质不同,抵押权和质押权是约定的,但是留置权是法定的;2,具体实行不同,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实行抵押权和质押权,而。

物权法里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怎么区别?

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发生竟合时,哪个效力优先? 关于担保物权的竟和问题,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相对较少。因此,在解决担保物权的竟和问题时,应当贯彻几个基本原则:一、债权人的权利优先于债务人的权利;二、直接占有人的权利优先于间接占有人的权利。一、担保物权的竟和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一)、担保物权的竟和的概念:担保物权的竟和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此时应以何类担保物权的协力优先的问题。(二)、担保物权的竟和的构成要件:1、须同一标的物上同时存在数个不同种类的物上担保权;2、须各个担保物权人不为同一人。二、担保物权的竟和的种类(一)、抵押权和质权的竟和 1、抵押权成立在先,质权成立在后。通说认为,此时应当以先成立的抵押权的效力优先,但抵押权属于不予登记即可成立的除外。2、质权成立在先,抵押权成立在后。有人认为,在设定质权后不得设立抵押权,即质权成立在先,抵押权在后不成立;有人认为,当事人同意在质权设定后再设定抵押权的,质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但法定登记的抵押权除外。[解:79条1款]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二)、抵押权和留置权的竟和 1、抵押权成立在先,留置权成立在后。通说认为,留置。

留置权、质权、抵押权哪个效力优先?本人做民法题问当物上同时存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权利行使顺序:我写留置权、质权、抵押权惜答案错了求大神告知正确答案 先成立了质权。

谁能简述下留置权与质权,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 1,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 的物品,在没有经过物品所有权人的同意,是不允许使用的。2,当债务人不履行(以及通知后依然没有履行债务)那么 权利人不能得客体对象的所有权,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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