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账务处理:1、当企业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可以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2、实际加工时:借:生产成本贷:制造费用 等3、完工入库时: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贷:生产成本4、交付完工物资时:借:应收帐款 等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同时,结转库存商品:借:主营业务成本 等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另外:在备查簿上登记交还的受托加工物资扩展资料:企业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由于受工艺设备限制,有时需要把某些物资委托外单位加工制成另一种 性能和用途的物资,以满足经营的需要,例如将木材加工成木箱,生铁加工成铸件等。发往外单位加工的物资,虽暂时离开企业,但仍属于本企业的存货。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1、加工耗用物资的实际成本;2、支付的加工费及往返的运杂费和保险费等;3、支付的税金,包括委托加工物资应负担的不可抵扣的增值税和应负担的消费税。参考资料来源:-委托加工物资
原材料加工过程中发生损耗的账务处理? 这个问题要看具体内容,行业标准,如加工木材,从园木到板材,行业中有损耗定额,损耗在正常范围,属于合理的,如1000立方木材,行业票准加工成板材损耗为30%,收回板材70立方米,这个数就是合理的,发出圆木时,会计处理借委托加工贷原材料支村加工费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收回板材时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物资上述分录中金额是发出商品加上支付的费用没有变的,损耗的数量是合理的,入库验收时按损耗后的数字入库,数量少了单位平均成本提高了而已
来料加工的账务处理 A公司的会计分录 1、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2、加工材料时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工资等 3。
一个公司把原材料发给另一个公司加工,请问这两个公司的账务如何处理,分录怎么做。 委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分录: 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借: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