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7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以张家界市永定区发改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欧跃元涉嫌受贿罪向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欧跃元享有的诉讼权利,询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至2014年,被告人欧跃元在担任张家界市永定区水利局长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建工程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年7月17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以张家界市永定区发改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欧跃元涉嫌受贿罪向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欧跃元享有的诉讼权利,询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至2014年,被告人欧跃元在担任张家界市永定区水利局长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建工程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