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占有保护请求权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期间 一、首先给你分析一下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为e68a84e8a2ad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1333330353565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二者的区别如下: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2、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3、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并不使不行使权利本身消灭,而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使权利本身消灭。4、期间起算点不同。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权利人能行使权利之日起开始计算;而除斥期间自权利成立之时起算。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中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20年期间,既非诉讼时效期间,又非除斥期间,而是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5、期间是否可变不同。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延长;而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
如何区分返还原物请求权和占有返还请求权? 感谢邀请,敬请关注!一、法律依据不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依据是《物权法》第34条;占有返还请求权的依据是《物权法》第245条。二、请求权人不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请求权人必须是物权人;占有返还请求权的请求权人为占有人,不要求是物权人。三、构成要件不同:返还原物请求权仅要求相对人为无权占有人;占有返还请求权则要求占有被“侵夺”,无“侵夺”就没有占有返还请求权。四、被请求的对象不同:返还原物请求权被请求的对象为现在的无权占有人;占有返还请求权被请求的对象则是占有的“侵夺”人及其继承人。五、权利行使的期限不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行使不受时间限制;占有返还请求权的行使则应在“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六、功能与效力不同:返还请求权的功能在于保护物权人对物的圆满支配状态;占有返还请求权则具有维护财产秩序,限制权利人以私力救济剥夺无权占有的功能。
物上请求权中的返还原物请求权和占有保护请求权中的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有什么区别? 假如我的手机被甲偷走,我向甲索要手机,是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还是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选择哪一个更好?
民法中的占有返还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 又是那个司考题,权2113利人有占有物返还5261请求权和原物返还请求权4102,两者皆可对无权占有人主1653张,现在大陆就这个立法和研究水平,不可能深入到什么侵夺占有的善意的特定承继人。按你的“首先另外还有”一个个来。首先,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占有回复请求权、占有返还请求权,是对物权法245条的不同叫法,是保护占有的形成权,说的都是一回事。另外,C可以直接对丙行使34条原物返还请求权,该物权请求权没有除斥期间限制。也可以对丙行使245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受1年除斥期间限制。可以直接对丙行使此两项权利,也可以曲线救国请求甲让与甲对丙的权利再由自己向丙行使,路径不同但殊途同归,乙的目的是回复占有状态,乙可以自由选择,C选项尽管绕弯路也是路径之一所以正确,C选项正确也并不排斥乙选择直接行使自己对丙的权利。甲对丙和乙对丙的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不是同一个请求权,甲的请求权是因合同关系的消灭丙对甲的有权占有转为无权占有。乙对丙直接行使的请求权,是乙自己对无权占有人的请求权。乙可以直接行使自己的请求权,也可以把甲对丙的权利先拿过来,再由自己对丙行使,你可以说乙这样干是脱裤子放屁没有意义,但不能否认乙可以脱裤子放屁,更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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