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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使用抵消权 法院可以依职权强制执行吗

2020-09-28知识7

刑事与治安处罚前哪些强制措施可以和被判的时间相抵消 刑事拘留时间可以后面抵扣刑期的

强制执行使用抵消权 法院可以依职权强制执行吗

执行回转能否行使抵消权 条件第一,原执行依据正在执行或已经执行完毕。原法律文书已为法院全部或者部分执行完毕,才发生执行回转的问题。第二,执行依据被依法撤销或者变更。。

强制执行使用抵消权 法院可以依职权强制执行吗

为什么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刚看到一个命题,他说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有谁能帮我解释下呢?

强制执行使用抵消权 法院可以依职权强制执行吗

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互相抵消吗申请法院执行互相抵消吗 到期债务,双方当事人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均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均为到期的金钱给付义务,可以抵消,不足以抵消的剩余部分,由一方当事人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延期的抗辩权或对抗对方请求权,其功能主要有二:担保自己债权的实现和迫使他方履行合同。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论基础源于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由于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的利益是均衡的,一旦由于某种情况打破这种均衡状态,就有必要采取措施进行调整,以恢复利益平衡状态。同时履行抗辩权正是基于上述两项原则设定的促使合同当事人积极恢复其失衡利益的重要措施。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现实基础在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即给付与对待给付具有不可分离的关系,或者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对价关系。

执行中如何行使抵销权

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判决43000元,现在强制执行中。执行异议被驳回,执行复议5月30日提起至今未果。已划拨23000元。我提出婚前房产才15000元,四门市收益余额7万元和对方 你好,可以要求要求抵消. 行使抵消权。在执行异议和执行复议中都提到,现在再审申请被高院驳回,主要原因是一审未提出反诉。现在需要再向一审法院执行方提出抵消权吗?。

行政机关暂缓强制执行的依据是什么 行政机关暂缓强制执行的依据是执行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执行标的物的权属还存在着争议,或者被执行人目前存在着某些特殊情况,这样的话,行政机关都有可能会暂缓强制执行的。

执行中如何行使抵销权 在执行程序中主张行使抵销权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这是执行程序中行使抵销权的最基本的要求。抵销权从性质上看是一种形成权,即其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但它又是从属于债权而存在的,因此债权的状况及存在与否决定着抵销权是否存在,及能否行使。不能行使抵销权的情况有以下几种:因债权附条件或附期限,在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之前不得行使抵销权;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不得行使抵销权;以第三人所享有的债权提出抵销时,未经第三人同意不得行使抵销权;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不得抵销;双方约定不得抵销的,依其约定,不得行使抵销权;债权自身的性质所决定,法律规定不得行使抵销权的,不得行使抵销权,如劳动报酬、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不得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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