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哪些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程序

2020-09-27知识16

简述行政程序法的作用 行政程序法的作用1.监督和控制行政权的作用2.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作用3.提高行政效率的作用4.实现行政主体与相对人良性互动的平台。

哪些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程序

实体行政法和程序程序法是以行政的什么为标准进行划分的 实体行2113政法与程序行政法相对,规定的是行政机关和当事5261人所享有的具体权4102利和义务(程序1653性权利和义务除外)。程序行政法主要指的是行政程序法和在其他各法律文件中的程序性规定。扩展资料:特征:(1)行政法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这是因为行政法涉及的社会领域十分广泛,内容纷繁丰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难以制定一部全面而又完整的统一法典。行政法散见于层次不同、名目繁多、种类不一、数量可观的各类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中。凡是涉及行政权力的规范性文件,均存在行政法规范。重要的综合性行政法律在我国和国外主要有:行政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公开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2)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内容十分丰富:由于现代行政权力的急剧膨胀,其活动领域已不限于外交如国防、治安、税收等领域,而是扩展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这就决定了各个领域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均需要行政法调整,现代行政法适用的领域更加广泛,内容也更加丰富。参考资料来源:-行政法

哪些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程序

哪些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具体行政行为是有法定程序的,这一法定程序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和时限等都会进行明确规定。因此,看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反法定程序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法定方式:包括程序的种类和外在表现形式两部分。程系种类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三种;外在表现形式分为要式和非要式两种。所谓要式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行为。如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采用书面形式,不能采用口头形式;符合听证程序要求的,要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缺少书面决定或告知手续,即违反法定程序。二、法定步骤:指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必须分步进行的并影响到决定正确性的程序。即在一般程序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顺序步骤: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作出处罚决定,最后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相对人。如果缺少任何一个步骤,即属违法。三、法定时限:任何一个具体行政行为都必须在一定时限内完成。因此,法律、法规及规章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有时间限制的规定,要求执法主体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死。

哪些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程序

行政行为程序违法案例 【拘留农妇公安局少盖个章】今年4月19日,郫县41岁的农妇程某和部分村民前往红光镇镇政府咨询拆迁问题,不听政府工作人员的解释与劝阻,在政府大院吵闹,扰乱政府正常工作。

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遵守程序是行政行为合法的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违背了这一要求?()A。某环保局对当事人的处罚听证,由本案的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B。

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如何认定 具体2113行政行为是有法定程序的,这一法定程序对5261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4102的方式、步骤和时限等都会进行明1653确规定。因此,看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反法定程序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法定方式:包括程序的种类和外在表现形式两部分。程系种类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三种;外在表现形式分为要式和非要式两种。所谓要式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行为。如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采用书面形式,不能采用口头形式;符合听证程序要求的,要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缺少书面决定或告知手续,即违反法定程序。二、法定步骤:指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必须分步进行的并影响到决定正确性的程序。即在一般程序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顺序步骤: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作出处罚决定,最后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相对人。如果缺少任何一个步骤,即属违法。三、法定时限:任何一个具体行政行为都必须在一定时限内完成。因此,法律、法规及规章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有时间限制的规定,要求执法主体在实施。

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如何认定 案情:先正达公司在第5类商品上注册第G754902号“”图形商标,核定使用在除莠剂等商品上,并从2001年开始用于其生产的商品包装袋上。2009年,苏灵农药公司开始生产、销售。

什么是行政程序的正当性 行政程序的正当性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都必须依法定程序作出行为。程序必须用法律形式进行规范化、系统化,要符合法律要求。行政程序必须贯穿法治精神,实行依法行政。正当法律程序有两个基本功能:一、防止公权力滥用,遏制腐败;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公权力主体滥权、恣意行为侵犯。我国的行政法中无不渗透和体现着“正当程序”原则。例如《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这就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角度,赋予了行政行为的正当程序要求,明确了违反正当程序的救济途径。扩展资料行政程序的正当性常常被置于“正当程序”或“正当法律程序”的语境中加以讨论。其意义在于确立某种价值基础,使得行政程序具有支撑其自身存在的“精神。

#法律#行政诉讼法#法制#行政法#正当程序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